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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企业“英雄排座次”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9日 09:08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2006广州市企业“100强”排序活动启动,将推出《2006广州市企业发展报告》

  本报讯日前,广州市工业经济联合会、广州市企业联合会、广州市企业家协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从4月起,2006年广州市企业100强排序工作全面启动。

  据“三会”会长胡耀珑介绍,中国企业联合会最近向温家宝总理呈送了关于《我国
发展大企业的进展、问题和建议》的报告,温总理作了重要批示,随后中国企业联合会下发了《关于地方企联开展企业百强排序工作的若干意见》。为了提高对广州市大企业的研究深度,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做久,提高国际竞争力,广州市企业联合会决定开展“四个100强”排序活动,即“广州企业100强、广州制造业企业100强、广州服务业企业100强、广州民营企业100强”,并以此为基础,推出《2006广州市企业发展报告》,进行广州市企业发展的深度分析以及与2006世界企业500强的对比分析。

  据了解,这一系列企业排序将通过企业自愿申报、行业协会推荐、评价机构综合、专家委员会评价、公示征求意见、专家委员会复议,最后向社会公示等八项程序确立。企业主要填报6项指标: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净利润、总资产、所有者权益、研究开发费用和从业人数。为了保证企业100强排序的公平、公正和客观,该活动不向企业收取费用。

  广州市“四个100强“排序工作从4月开始启动,将争取在5月10日前结束,并于6月5日前,将符合2006

中国企业500强、2006中国制造业500强和2006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标准的申请表和企业100强排序名单寄给中国企业联合会,以便与这些排序对接。《民营经济报》全力支持此次广州市“四个100强”排序活动并参与协办,为广州市企业的发展提供舆论支持。在这一排序及其后续活动举办期间,本报将始终如一地予以高度关注。记者王素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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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广州企业100强申报资格:凡是在广州市注册、2005年完成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达到2亿元(人民币)以上(含2亿元)的所有企业(不包括行政性公司及资产经营性公司)都有资格申报参加排序。

  2006广州制造业企业100强申报资格:凡是在广州市注册、2005年完成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人民币)以上(含1亿元)的所有制造业企业(不包括行政性公司及资产经营性公司)都有资格申报参加排序。

  2006年服务业企业100强申报资格:凡是在广州市注册,2005年完成营业收入达到8000万(人民币)以上(含8000万元)的所有服务业企业(不包括行政性公司及资产经营性公司)都有资格申报参加排序。

  2006年广州民营企业100强申报资格:凡是在广州市注册,2005年完成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人民币)以上(含5000万)的所有非公有制民营、个体企业(不包括行政性公司及资产经营性公司)都有资格申请参加排序。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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