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李进 实习生 黄春燕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省经贸委获悉,五一黄金周到来之前,商务部制定的《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草案)》,日前已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该《办法》有望今年年内出台,这将成为我国首部专门针对零售促销行为的法律规范。
限时促销
应保证有货
五一黄金周还未到,但五一商战已开打。昨日,记者到东街口一带发现这里的卖场、百货、专卖店等零售企业仍打着“全场打折”、“即将拆迁,全场大甩卖”等广告宣传。
记者了解到,此次公布的草案明确规定,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明示促销内容,对不参加促销活动的柜台或商品,应当明示,并不得宣称全场促销;零售商不得虚构清仓、拆迁等事由开展促销活动。
另外,目前,一些百货、家电卖场等都推出了限时抢购等促销活动,可消费者到商店时,往往被告知没货了。对这一问题,此次公布的草案明确规定,零售商开展限时促销活动的,应当保证商品在促销时段内的充足供应。同时,此次公布的草案还规定了具体的罚则。
不能单方面变规则
采访中,物价部门的执法人员介绍,近年来,一些百货都推出了“会员卡积分”的促销方式,会员积满多少分就可以享受各种优惠,但零售商单方面改变会员卡的规则,侵害消费者的权益的事时有发生。商家对此称是对消费者额外的优惠,规则可以改变,而现行的法律法规对此没有相应规定,因而导致消费者权益难以得到保障。此次新办法对这类促销方式也作出了明确规定。
不涉及购物返券
据介绍,4月26日公布的《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草案)》已经是第三稿了,和之前的草案相比,此次修改后的该草案有一大变化,删掉了原来涉及购物返券的相关条款。
《办法》草案曾针对购物返券问题拟定了有关规定,从规范使用返券的角度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此次为何删掉相关条款?
昨日,记者从商务部了解到,许多社会公众提出,购物返券涉嫌价格欺诈,并扰乱了商家公平竞争秩序,政府应当明令禁止;一些省市商务主管部门反映,某些地区已严格禁止购物返券这种促销方式,希望在《办法》中不再对购物返券作出规定,否则有将其合法化之嫌;因而商务部认为,对购物返券等还应做深入研究,宜另行制定相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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