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茅于轼刺激了社会敏感神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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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 11:03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 |||||||||
叶檀 茅于轼先生最近在《经济观察报》上发表文章《群众不明白谁是真正维护他们利益的人》。在这样的敏感时刻写这样的文章是不讨好的。题目就会引发争议,文中还用大量篇幅为张维迎和富人利益辩护,刺激了社会的敏感神经。
文中的一些观点其实是信念。比如,应该一视同仁保卫富人与穷人的权益,当今中国改革的核心问题已经不是经济问题、而是法律问题—————这当然没有错。如果富人与私人的财产可以随意侵犯,那么穷人与国家财产也不会更幸运,最终的结果必然是“不患寡而患不均”意识泛滥,市场化赖以立足的法治文化迟迟无法确立。 笔者完全赞同这一理论,但也预料到将这一理论用之于现实将会引发怎样的争议。这牵涉到财产的合法性来源问题。当民众感到社会财富被小部分人瓜分,绝不会平心静气地认可这样的财富分配格局以法律的形式肯定下来。视那些强调一视同仁地保护所有人的财产权的学者为既得利益集团的代言人,也就理所当然。虽然以笔者看来,真正被利益集团牵着鼻子获益的经济学家们对于这样只会产生负效应的争论避之唯恐不及,绝不会舍弃对于银行与企业的研究推荐,而来趟这混水。 在很多场合,用西方现成的市场理论无法解释中国现实经济现象,因为市场的前提就不具备。也因此,杨小凯、盛洪等人才折返回去,研究中国经济制度的变迁以及文化与法律等对经济制度的影响。 所以,划定辩论的前提与理论适用范围十分必要。比如,在替企业家辩护时,只能用具体的论据与理论替个别人辩护,而不能大包大揽地替所有企业家代言。如果合法与合意的前提不具备,属于显而易见的荒谬,那么,我们应该对民众的不满表示理解,并尽其所能地促进某项政策的具体变迁。而不是大笔一挥,勾去所有的“原罪”。须知,“仇恨在心会发芽”,对原罪无原则的宽容会败坏市场制度的基础。 (金陵/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