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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部门进一步规范药品名称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 11:03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同一药品必须同一名称

  本报讯记者陈莺通讯员陈淑华报道:针对当前社会反响药品名称混乱、一药多名等问题,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维护公共健康利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规范药品名称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名称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药品必须使用通用名称。药品商品名称不得有夸大宣传、暗示疗效作用。药品商品名称的使用
范围应严格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革新的化学结构、新的活性成分的药物,以及持有化合物专利的药品外,其他品种一律不得使用商品名称。同一药品生产的同一药品,成分相同但剂型或规格不同的,应当使用同一商品名称。药品广告宣传中不得单独使用商品名称,也不得使用未经批准作为商品名称使用的文字型商标。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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