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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互认”难在哪儿?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 10:50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本报记者陈莺林玉玲陈禹汉杰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患者在门诊看病时,医生一般都认可其他医院的化验结果,可一旦住院,一些医院的医生就会要求患者在本院从验血验尿开始从头做一遍检查。患者带去的其他医院的检查和化验结果,此时一般不会被认可。“不重新接受检查,有点担心会影响诊断,可这些重复检查项目真的是必不可少的吗?”正在医院照顾父亲的郭女士确有疑问
。特别是重复检查带来的费用增加,令不少患者深感不满。

  1.“互认”必然加重医生责任

  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李蜀光在接受记者的采访时称,检查结果的权威性、检查设备的不统一是导致互认推行难的主因。其实在卫生部没有发文之前,本着对病人负责任的态度,我们医院已经在临床中执行检查结果的互认。原则上对在门诊已做过的检查,住院后不得重复检查。但对于由其他医院做出的检查报告和化验结果,医院没有硬性规定必须认可。不过,多数医生已经开始在临床中认可其他医院做出的检查报告,并根据自我判断决定是否需要重复检查。但由于有些患者向医生提供的是一些非正规医院出据的检查或化验报告,这些检查结果与大医院的检查结果有时可能会出现很大差异,医生要是仅凭一份报告单,稍有不慎就会作出错误判断。加上目前医疗检查的设备、方法、结果都缺乏统一、规范的标准,也导致检查和化验结果无法通用。

  此外,也有的医生怕承担责任,主张重复检查,以避免出现误诊。医生如果根据患者在别的医院作出的检查结果来给患者进行诊断的话,那么一旦出现误诊,责任很难划分。

  2.应建立权威认证机构统一标准

  有业内人士提出:应建立一个权威的认证机构,并对医院的实验室质量进行鉴定,哪家实验室拿到了认证,哪家实验室的报告就可以通用。互认也对医生提出了更高要求,既不能简单地对患者提供的检查报告持“拿来主义”,也不能一概否决,而是要将其作为一种参考依据,对患者的病情作出科学准确的诊断。

  佛山市卫生局医政科科长刘汉平则表示,“互认检查报告是一件非常严肃、严谨的事,稍有不慎就容易给医生诊断造成误导。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卫生局一直提倡各医院间的资源共享,并反复强调,尽量避免重复检查或没有必要的检查。但对推行互认制,卫生部门一直持谨慎态度。如胸片、CT、MRI等影像学检查,设备一般差别不大,检查的片子等资料可以共享、互认。但对B超、内窥镜等检查,医生水平的高低可直接影响检查结果,互认就可能会导致误诊。

  广东省红十字会医院办公室卢主任说,从患者的角度来看,当然很支持及赞成这个政策。医疗结果互认有利于减少患者检查诊断费用负担,且无论对医院还是病患来说,免去重复检查,是一个快捷的途径。但各医院的水平及设备不一样,如果所得出的检查结果不一样,一定会对水平或层次低一点的医院的名声做成不好的影响。这就需要有关方面尽快作出协调,统一检查标准。

  虽然这个政策实施起来很难,但一定要去落实。实施期间一定要分清楚医院、医生及病人的责任,避免因检查结果或治疗意外所造成的医疗纠纷或矛盾。

  3.目前缺乏统一的医疗信息平台

  广东省珠江医院宣传处处长朱卫权认为,从国家的政策要求以及群众的呼声方面来说,我们很支持这个政策。但从医院本身的角度看,要开展这一政策有一定的难度。因为医院之间现时还没有完整的医疗信息平台,医疗的检测手段、设备不相同也使医疗检查结果没有统一的标准,另外病人的病情是动态的,其中可能会涉及的医疗纠纷、冲突等问题也比较大。

  珠江医院很早之前已经开始实施这一政策,但所选的病患是经过严格筛选的,是有条件的,即病情变化不大的患者。所以说这个政策要真正实施起来需要靠各方面的努力。一方面,国家卫生部要尽快定下统一的检查标准,包括人员素质、设备条件、检查方法、质量评价与控制等等还要建立统一的医疗信息平台;另一方面,医院方面也要积极相应,支持这个政策;最后病患本身也要多方面理解医院和医生。

  ●相关链接

  我国“互认”制度的进程

  从2005年1月1日起,医学检查报告相互认可制度在杭州市11家市级医院和新成立的两家民营独立医学检查机构中试行。

  2005年9月1日起,哈尔滨市10家市直属医院开始实行互认化验单检查项目试点,其中普通X线片、CR片、CT片、磁共振片及肝功等辅助检查结果,一定时限内相互间实现“一单通”。

  2005年9月7日,河南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实行门诊辅助检查结果互认制度。

  2006年1月1日,南京开始试行医学检查、化验单互相通用制。该市卫生局要求同级医院间必须遵循互认原则,即三级医院间、二级医院间对同一内容不得重复检查;同时,二级医院要承认病人在三级医院做的检查;二级医院的检验检查如果是合格的话,三级医院也同样要认可。

  (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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