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通过一个多星期的深入调查后发现,家电连锁巨头对厂家的压榨似乎比想象中更为严重,用“苛捐杂税”来形容并不为过。从新店开张的“进场费”到日常促销活动提供的促销费,从每个周末的广告支持到隔三差五的返点,各种额外费用可以用无孔不入来形容。记者联系了好几个厂家,只有两家企业接受了采访,其他的均以有关问题太“敏感”而不愿深谈。
“进场费”是自然产物建议制定明确标准
A家电企业表示,是否收取进场费意义不大,这样的争论是无谓的,因为进场费只是零售商向生产商收取的佣金的一部分。家电零售商即使不收取进场费,也会收取如广告赞助、店庆赞助、场地管理费等其他费用作为佣金。
A企业解释到,进场费的高低,并不是经销商单方面的因素,更多的应看作是一种市场化的行为,是可以理解的。连锁卖场也是利益的追逐者,除了进场费收益外,他们考虑更多的是每个连锁店的单位面积投入产出比。一个店的投入是一定的,而所能产出的效益则由每块面积经营的产品销量来决定。所以每块场地应如何应用的问题要比进场费怎么收重要得多。
同时,A企业表示,苏宁、国美等大卖场根本上降低了很多制造企业的物流费用,在纷繁复杂的费用下,很多家电制造商依然选择进入大家电卖场,并不能简单归根于这些卖场在垄断经营,而背后有更深刻的原因。A企业认为,如果没有大连锁卖场,企业通过自建店面的形式扩展,制造商可能会赚得更少,或者亏得更多。
而对于“进场费”的收取标准,A企业介绍说,它并不像大家认为的,有一个固定的标准。每家的零售商都有自己的收取规则,另外还要根据供货商所提供的商品价值与品牌知名度,具体而定。
最后A企业表示,如果换个角度看,其实“进场费”的存在是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互利性的。是厂、商之间共同约定的一种市场行为,更是一种“自然产物”。当然,在现在收费较混乱的同时,是需要有一个较明确的标准,真正实现公开、公平、对等,让双方在利益共享的同时,走出“进场费”所带来的困惑。
据悉,目前各大家电卖场已经相继取消了对大多数生产企业、供应商的“进场费”要求。不过,据A企业透露,目前根据场地要求、厂家需要的“促销费”和相关“场地费”还有收取的情况。
进场费不可能取消 卖场是换汤不换药
B家电企业:长期以来操作中,从零售业整合到商业本身,零售商不断做大,不断扩张圈地,压力确实是存在的。对于收取“进场费”,B企业表示存在客观性。
B企业表示,家电是一个成长很快的产业,企业之间规模最大,采用的营销模式几乎一样,同质化严重。服务化、品牌化确实加剧了家电业之间的竞争。不可否认,家电连锁卖场和生产制造企业都想成为零售业规则的制定者,而事实上,消费者才是零售业规则的制定者。家电连锁卖场的成功,正是因为扮演好了消费者代言人的角色,在价格、服务方面满足了消费者的需求,才逐渐取代了传统的家电渠道。而生产制造企业也应该通过新技术、新产品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为整个销售链带来利润,才能成为规则的制定者。厂和商之间应实现共赢。
其他几位业内人士认为,零售商作为销售终端,有理由向生产商收取进场费等佣金,这是合理所得。但他们不约而同地认为:“国内的进场费虽然是合理的,但也是偏高的。”他们透露,目前国内家电零售业处于通过扩张追求市场份额的发展阶段,必然导致利润率较低。国美的目标就是利润总额,而不是利润率。因此国美毛利率仅仅为12%左右,比国外同行业低10个百分点,而净利润率仅仅在1%—2%之间。
他们还表示,财务报表难以显示零售巨头的真实盈利状况,因为零售商的门店越多,现金流就越大,可以使用延长账期的办法,把供货商货款作为流动资金,“这是无法在报表上体现出来的”。他们认为,“选位费”或“促销支持费”其实就是进场费,卖场们都是换汤不换药。“进场费是不可能取消的。”
据了解,家电连锁企业向供应商收取的进场费额度一般为每单品500元到10万元,进场费的多少因网点数、销售额、产品的不同会有很大差异,收取方式也非常灵活。而供应商返利一般依据产品销售额来计算,幅度从0.3%至0.5%不等。现在的家电卖场基本都拥有三四百个以上的品牌,如果按每个厂家进场费是5万元计算,家电卖场每年光是进场费就是一笔不小的收入。
A企业提供的数据显示,在国美、苏宁和永乐三大卖场中,进场费(含展台制作费)只占A企业销售收入的3.5%,最大的“苛捐”是返利,高达8%-9%,然后便是各种合同外的促销费用(如国美“蓝卡”和店庆促销费用),这项支出大约占3.7%,三项加起来就占其销售收入的15.2%-16.2%。(记者韦莉)
“扎入”大超市是经营“重中之重”
“要想进超市,尤其是进入知名度高、客流量大的超市,并非一件容易的事。”南宁市一名代理日韩某品牌食品的供应商坦言,将品牌像钉子一样“扎入”当地各大超市是每一个供应商经营的“重中之重”。“一旦你的品牌被经常逛超市的顾客熟悉,必将很快打开销路,在当地发展可观的消费者、形成习惯消费,最终让你发财。”为了让自家品牌顺利地摆上超市的货架,供货商所花费的心血可不少,这其中便包括接受超市提出的多种附加条件。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食品供货商提供了一份南宁某超市进场交费清单,其中明确列有:供方进店费5000元/店、上架条码费60元/个、新店开业赞助费300元/店、过节费200元/次(含五一、十一、春节)、《快讯》刊登费50-100元/次、促销人员服装费100元……对这些费用,一旦厂家稍有怠慢,就可能“没得谈了”。原因很简单,排队等着大超市“钦定”以便获得“准入”资格的供货商数不胜数。“你不交,大把供货商抢着交钱进来上柜。因为一点小钱而失去一年的市场,到时你后悔都来不及!”该供货商如是说。
超过五成消费者反对“进场费”
在大多数的卖场,存在着这么一个潜规则:商品要进入一家卖场或者超市,必须交纳名目繁多的费用,如:加盟供应商费(俗称进场费)、节庆费、店庆赞助费、新店开业费、新品上架费、海报费、促销员管理费……《民营经济报·产业周刊》记者日前走访了广州市的百佳、好又多、万佳等多家大型连锁超市,且看消费者是如何看待“进场费”。
在记者采访的消费者当中,超过50%的消费者表示反对,35%表示理解,还有12.7%的消费者认为收不收对他们没什么影响。
持反对意见的消费者表示,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说,肯定是不希望超市收取“进场费”,毕竟超市对商家收取“进场费”,商家的成本会因此而提高,而羊毛出在羊身上,这一部分的费用最终会被转嫁到消费者身上,由消费者买单。如某品牌的900克装糖果,在外面的士多店26元就可以买到了,但在超市里如果不是搞特价促销的话,一般都要在28—30元之间。再说,“进场费”增加了厂家的成本,一方面厂家要保持价格上的竞争力,另一方面又要支付越来越高昂的“进场费”,这必定会对产品的质量造成一应程度的影响。最可怕的是一些生产不良商品的厂家,只要交纳了足够的“进场费”,就能使劣质商品登堂入室,摆放在显眼位置。甚至有一些促销人员在游说消费者购买他们的产品,而真正品质优良、运作规范的企业,由于不愿意交纳名目繁多的费用而被拒诸门外,或者被陈列在角落处。
虽然大部分的消费者都反对收取“进场费”,但也有部分消费者表示,维持超市的正常运作需要一笔不小的开支,对进场的商家收取一定进场费是合理的,但一定要公正透明;卖场不应该以各种各样的名目变相多收取,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也要防止卖场把“进场费”作为利润的主要来源,作为厂家进入商场的依据。
少数消费者则认为,到目前为止收不收“进场费”对他们影响不大,消费者进超市购物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如果觉得商品的价格或者质量不合乎自己的要求,可以不购买。应该说,收取“进场费”对厂家的影响会比较大。(见习记者谢丽斌)
(紫/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