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对我国冷冻暖水虾发起反倾销行政复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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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7日 11:28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 |||||||||
新华社电记者近日从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了解到,美国商务部已于日前宣布对我国冷冻暖水虾反倾销案发起第一次行政复审(即年度行政复审),以确定在复审期内(2004年7月16日至2006年1月31日)涉案企业是否存在以低于公平价的价格在美国销售被调查产品。 据了解,由于虾类产品在我国农产品贸易中所占比重较大、影响较广,加之美国商务部目前反倾销政策和复审政策不断变化,有关方面希望输美虾企对首次行政复审能引起足
2004年11月30日,美国商务部公布了对中国虾产品反倾销案的终裁裁决,4家强制应诉企业税率分别为0.66%、27.89%、82.27%、84.93%,加权平均税率为55.23%,未应诉企业全国统一税率为112.81%。受此影响,我国冷冻虾出口严重受阻,2005年出口量为3.9万吨,出口额2.1亿美元,同比分别下降26%和23%。此次行政复审主要针对原审中参加应诉的企业,包括强制应诉企业以及获得加权平均税率的企业。 (Robby/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