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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成立保险纠纷仲裁工作站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7日 11:21 每日新报

  新报讯【记者王婷】今后市民如遇到保险纠纷,还可以选择到新成立的天津仲裁委保险纠纷仲裁工作站解决。以“友好仲裁”的方式解决保险纠纷,既省时又省钱。

  据了解,天津仲裁委保险纠纷仲裁工作站聘请8名友好仲裁员,在进行仲裁时,将应用去年9月1日才开始施行的《友好仲裁暂行规则》。友好仲裁的程序期限为20日,而根据以往的仲裁规则,普通程序为4个月,快速仲裁程序也要50日。友好仲裁的费用大体上只有普
通仲裁费用的60%左右。

  <责任编辑:孙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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