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保护知识产权成为自觉行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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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7日 10:08 中国质量新闻网 | |||||||||
今年4月26日是第五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在这一天到来之前,人们已经深深地感受到了这个日子的特殊意义。 感受最深的,当属接连发生的几起直接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假洋品牌事件。如果说中国游客使用的假冒阿迪达斯运动包在法国海关被查没这一事件仅仅是被炒作起来的意外事件,尚且算不得是对世界知识产权日的呼应,或者权且被看作是法国人的一种保护知识产
值得一提的是,担任审判长的上海二中院院长沈志先在宣判结束后,还特别向败诉方发出了司法建议书,要求其认真吸取教训,提高知识产权意识;严格规范商品进货渠道审查等手续,以防止涉嫌商标侵权的商品上柜销售;完善管理制度,避免类似侵权事件再度发生。向败诉方发出司法建议书,并非法定的程序,在我国法院判案的司法实践中,只有具有典型性或具有重大现实社会影响力的案件,法院才会在判决后向败诉方发出司法建议书。而明确告知败诉方要“提高知识产权意识”,这显然强调了政府正在加强知识产权方面的工作这一现实社会背景。 事实上,在4月19日这一天,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也集中宣判了5起知识产权案件,其中包括比较知名的美国3M公司诉上海大胜卫生用品制造有限公司专利权侵权案。而且上海市几家法院还在世界知识产权日这几天集中宣判一批知识产权案件。就此,上海市工商局新闻发言人陈学军表示,保护知识产权工作不仅仅是政府部门的事情,而且是全社会的事情,只有公众都提高了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这项工作才能做好。 从以上有关知识产权的案例,尤其从上海市一系列大规模的维权行动中我们可以看出,中国政府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做出了巨大的努力。正如不久前商务部部长薄熙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所说,保护知识产权正在成为中国政府的自觉行为,这不是因为有什么外来的压力,或者要给外界做出什么样子,知识产权对于中国未来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保护知识产权已经成为我国的基本国策。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签署《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之后,中国政府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已经建立健全了符合国际通行规则、门类比较齐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建立起了行政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并行运作”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近年来,特别是2004年国务院成立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以来,中国进一步加大了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在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刑事司法、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和宣传培训教育力度等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 然而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目前社会公众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还滞后于形势的发展,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时有发生,还存在着制假售假、侵权盗版、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这种状况的存在,不仅会阻碍我国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也会影响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和形象。同时,我们还要认识到,保护知识产权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也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随着打击力度的加大,犯罪分子采取更加隐蔽的方式和手段从事不法活动,一些国际上的犯罪团伙也有向中国境内渗透的势头。保护知识产权面临的任务会更重、工作难度会更大。 从2004年开始,我国将每年的4月20日至26日确定为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今年宣传周的主题是: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发展。我们坚信,我国政府将以更加坚定的决心,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与世界各国一道推动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提高,促进创新发展。 作者:胡立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