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灵:要重点研究住房金融产品、市场、组织体系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7日 09:04 中国经济时报 | |||||||||
记者孙汝祥北京报道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日前表示,我国以银行信贷为主的住房金融体系近几年开始显现出不能适应现实需求的迹象,需要深化改革加快发展。 吴晓灵4月25日在“住房金融体系国际研讨会”上说,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是国民经济的支柱行业,连接着商品、服务和要素市场,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和影响力十分明显。20世纪80年代以后房地产市场的剧烈波动已经引起各国政府和中央银行
首先是产品体系。要细分市场,有服务于不同目的和人群的产品。目前我们就没有专门面向特定人群,如低收入家庭、刚工作的青年等人群的住房金融产品,这是政策性范畴的。即使在商业性住房金融领域,目前的产品主要是贷款,导致风险过分集中在银行系统,应该推动住房金融产品创新,防范风险。 其次是市场体系。市场应该是多层次的、多方位的。住房金融市场不仅要有间接金融的信贷市场,也应有直接融资的工具,不仅要有直接提供融资服务的一级市场,也要有分担一级市场风险的二级市场,来解决住房贷款资金期限错配和流动性问题。同时,住房金融的发展也要依存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发展。 第三是组织体系。除了直接向客户提供资金的金融机构外,住房金融市场还应包括与住房建设、交易、消费等有关的机构的参与,比如房产评估机构、贷款保险(担保)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级机构等,形成市场风险和收益对称、分担机制。 吴晓灵称,房地产金融的健康稳定对金融系统的健康稳定至关重要,中央银行必须高度关注房地产与房地产金融问题。房地产业的生产周期长,资金需求密集,资金供需存在时间差。解决这个时间差,就需要金融支持。在欧美国家,除房屋的建设本身外,其他相关领域大多属于金融服务业。在中国,房地产金融在金融总量中所占的比例也越来越高。 据悉,2005年中国房地产开发投资达到15759亿元,占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7.78%,占GDP的8.6%。2005年底,房地产贷款达到3.07万亿元,占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的14.84%,与GDP的比率为16.75%,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1.84万亿元,占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的8.9%,与GDP的比率为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