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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商业贿赂存四大危害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7日 02:13 中华工商时报

  银行业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日前分别在福州、天津、成都三地召开了各银监局和三地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座谈会。银监会纪委书记、银行业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副组长胡怀邦发表讲话指出,当前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对我国银行业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危害:增加了交易成本、扭曲了金融产品价格、加剧了金融风险、诱发了腐败案件。

  据悉,此次会议只要是为了调查了解各地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进展情况和遇到的问题,深入推进银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胡怀邦强调,银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务求取得实效:首先,自查自纠工作要认真查找本单位本系统不正当交易的突出问题,并针对突出问题有重点地进行自查自纠和整改。监管部门要研究出台不正当交易的禁止性规定,把反不正当竞争作为今后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其次是案件排查要实施“排雷”工程,各单位要与公安、检察、

审计、反洗钱、
证券
、保险等部门加强联系,拓宽案件线索渠道,对信访举报反映的商业贿赂案件线索要逐一排查,对大案要案要重点查处。第三是长效机制建设要贯彻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始终。要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绩效
考核机制
;抓好合规文化建设,强化合规意识,建设流程银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建立目标明确的反商业贿赂制度;加强透明度建设,实施“阳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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