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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有望投资金融期货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 00:33 北京现代商报

   商报讯(记者 周科竞)为了防范金融风险,管理层一直不允许金融机构参与期货交易。这种情况将发生改变,中国期货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常清日前在京透露,《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将被修订,其中“金融机构不得参与期货交易”的条款预计将被删除。

  期货交易一直被认为是高风险的投资品种,中航油事件、国储铜危机都一次次地加深了投资者对这一观点的认同,因此管理层一直不允许金融机构参与期货交易。“金融机构
不得参与期货交易”的条款如果在《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中被删除,则意味着未来金融机构可以参与金融期货交易。

  据悉,《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中还将补充“期货公司可以设立或者参股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可以发起并管理期货投资基金”等条款。业内人士认为这一转变具有多重含义。

  中信建投的证券分析师孙鹏直言:“股指期货即将出台,原先的《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不允许证券公司和基金参与期货交易,而证券公司和基金将是股指期货交易的重要参与者,《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修订是必要的。”

  经易期货的高级分析师康冰则表示:“为了应对WTO保护期过后国际大鳄的到来,我国金融机构必须适应所有交易品种,这样才能在未来与国际资金相抗衡。所以我国金融机构不得参与期货交易到了该解禁的时候了,不下水是不能学会游泳的。”

  由于基金公司可以推出专业的期货投资基金,我国的普通投资者又有了新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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