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全面实施"振兴老字号工程"”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 15:57 商务部网站 | |||||||||
商务部新闻办公室文章类型:原创内容分类:新闻 近日,商务部印发了《商务部关于实施“振兴老字号工程”的通知》(商改发〔2006〕171号),将从今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振兴老字号工程”,通过重新认定、政策引导、文化宣传等多种手段,指导老字号企业继承和发展传统技艺和文化,创新经营方式,利用品牌优势实现新的发展。
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千百年的社会经济发展,孕育了众多带有浓郁地方特色、匠心独具、享誉国内外的老字号品牌。在百姓眼中,老字号是质量与信誉的保证,具有独特的人文魅力,让人醉心其中,仰慕神往,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所在区域的消费理念。每个老字号背后都有许多生动的故事,其创业、经营历程凝聚了一代代中华儿女的心血和智慧,代表了中华商业文化的精髓,是一种不可再生的资源。部分老字号已经演化成各地风土文化的一种象征,一种经典的符号,成为一个区域乃至中华民族文化与情感的根、活的文物。 “童叟无欺、货真价实”的朴素的经营观念,使老字号曾集百姓万千宠爱于一身。可是老字号经历了太多的外部挫折与冲击,承受了太多的变故和磨难。时至今日,许多老字号步履艰难、处于生死边缘,甚至有相当数量已被湮没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共有各类老字号5000多家,这些老字号企业历经家族所有—公私合营—国家所有等多种体制转换,在竞争日趋激烈的市场经济条件下,面临网点流失严重、体制转换困难、人才缺乏、创新不足、知识产权保护不力、市场开拓能力较弱等困难局面。除全聚德、同仁堂等少数老字号企业通过改革创新发展成为享誉国内外的著名品牌外,其他大多数老字号企业生存处于困境。 为恢复、发展、振兴老字号,商务部拟在全面收集整理老字号资料的基础上,利用3年时间重新认定1000家“中华老字号”。通过制定必要的扶持和保护政策,全面促进老字号的振兴发展。其中培育一批优势明显、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华老字号”企业发挥品牌优势,整合市场资源,优化企业结构,通过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和实施“走出去”战略做精做强,成为具有较强竞争能力的著名自主品牌;支持一批具有一定品牌影响力和市场认知度,但发展后劲不足的老字号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以体制、经营、文化创新为重点,培育新的增长点。恢复一批具有广泛影响和较强市场价值的老字号传统产品和技艺,注入新的资本并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使之重获新生,实现有效的保护和发展。 2006年是实施“振兴老字号工程”的第一年,也是最关键的一年,商务部将联合有关部门重点做好调查摸底、组织认定、完善政策等工作。 (一)建立档案。商务部将组织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对全国老字号现状进行普查,全面掌握老字号的发展情况,编写《老字号发展报告》;综合运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各种方式,全面收集、记录老字号发展史料,建立健全老字号档案。 (二)组织认定。原商业部门在上世纪90年代初期曾认定了一批“中华老字号”,对促进老字号发展、宣传老字号文化起到了一定的作用。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老字号面临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经营管理发生了许多变化,部分老字号已经不能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为此,商务部组织制订了《“中华老字号”认定规范》,并将依此开展“中华老字号”的认定。全年拟认定200家“中华老字号”,并以商务部的名义授予牌匾和证书。所有符合条件的老字号企业都可以进行申报,经原有关部门认定的“中华老字号”也要参加申报,一视同仁,择优认定。 (三)研究政策。为促进老字号振兴发展,商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订《促进老字号振兴发展的指导意见》,在老字号企业体制创新、网点和知识产权保护、融资信贷、技术创新、发展现代流通方式等方面做好支持引导。同时,商务部还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中华老字号管理办法》,加强对“中华老字号”的法制化和规范化管理。 (四)开展宣传。商务部将组织各地开展老字号的宣传活动,制作并发行老字号电视宣传片、丛书,集中精华编辑出版一部精美的老字号宣传画册,挖掘和宣传老字号传统文化和品牌内涵;专门举办“中华老字号发展论坛”,组织研究交流老字号发展经验,支持和鼓励老字号参加各类品牌性展会,在全社会营造保护老字号、发展老字号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