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经销商“傍名牌”被判侵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 14:35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胡笑红王雪瑾)拥有驰名商标“正泰”的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商标侵权及不争当竞争为由,将北京正泰亚明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告上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记者昨天获悉,该官司作出了一审判决,正泰亚明公司必须停止使用含有“正泰”字样的企业名称。

  正泰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北京集佳律师事务所李明涛表示,被告正泰亚明公司股东曾
经是正泰公司的销售商,将原告注册商标“正泰”和灯具行业其他企业的字号“亚明”拼凑组合使用,同时生产模仿正泰产品,侵犯了正泰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