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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氏官府菜终审赢了谭火锅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 05:3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张镜)川内餐饮界闹得沸沸扬扬的“谭火锅”状告“谭氏官府菜”商标侵权案以前者终审败诉告终。昨日,记者从谭氏官府菜获悉,四川德阳谭氏餐饮连锁有限公司与该公司旗下上海分公司商标争议案,经上海市高院二审认定:谭氏官府菜使用的“谭氏官府菜”中文文字,不构成对四川“谭火锅”的“谭氏”注册商标的侵权。

  据了解,2005年5月四川德阳谭氏餐饮连锁向上海法院诉称,其于1997年获得了“大
写拼音的TAN与中文谭氏”组合的注册商标,谭氏官府菜上海分公司自2004年经营以来,从未向其支付特许经营费和商标许可使用费。因此认为谭氏官府菜侵犯了他的商标合法权益,向法院提出了80万元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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