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副主席蒋定之:境外上市是银行自主选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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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 01:44 中华工商时报 | |||||||||
蒋定之强调在改革中提高银行业稳健性 参加博鳌论坛的中国银监会副主席蒋定之,就近期以来引起国内外普遍关注的中国银行业改革的一些重大措施,代表银监会发表了题为“在改革中进一步提高中国银行业的稳健性的演讲,其中他提到,目前一些银行之所以选择到境外上市,这是商业银行根据市场情况作出的自主选择,随着国内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发展与繁荣,将来选择在国内上市的商业
蒋定之表示,目前确定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大方向是完全正确的。长期以来,我国银行业为促进中国的经济发展、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维护金融与社会稳定做出了巨大贡献,但同时也积累了许多风险和历史包袱。银行业长期积累的问题,制约了行业本身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社会发展。 为了解决国有商业银行巨额不良资产,国家近几年来投入了大量物力财力:1998年发行2700亿元特别国债补充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资本金;1999年剥离四家银行不良贷款近1.4万亿元。但是,在取得一定进步的同时,由于机制和体制并未得到创新,旧的包袱没有能完全卸掉,新的风险还在不断产生。2003年党中央国务院在作出对原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进行改革重组重大决定的同时,又再次动用600亿美元外汇储备向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补充资本金,同时还剥离了可疑类贷款,并提供了税收方面必要的支持。蒋定之认为,如此高昂的重组成本,呼唤着这次改革必须要推进体制、机制的创新,实现既定目标。 蒋定之强调,事实证明,中国国有商业银行在改革过程中引进战略投资者,有助于解决制约我国银行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基于这种政策考虑,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政策设计和目标导向不是为了“引资而是“引智、“引制,即由此学习和引进国际发达市场的银行先进服务理念、管理制度以及产品开发与维护的技术,以迅速提升我国银行业的核心竞争能力。 在引进战略投资者的问题上,蒋定之再次强调了银监会在政策上对中资和外资是平等对待的。目前,国内民营资本进入中国银行业并不存在法律障碍和政策歧视。在银监会依法监管的金融机构中,《商业银行法》并没有禁止民营资本参与商业银行的设立。但需要指出的是,监管当局在尊重市场选择的前提下,把握两条原则:第一,任何投资人不能借入股银行业机构从事关联交易;第二,坚持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度分离并严格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只有有经验的专业人士才适宜担任银行业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