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外汇掉期交易昨开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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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 00:53 东方早报 | |||||||||
早报北京专稿 艾勇责任编辑 祝建华 作为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一部分,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昨日正式推出银行间人民币外汇掉期交易,开市后的首笔交易由中国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达成。 所谓人民币外汇掉期交易,是指交易双方约定一前一后两个不同的交割日、方向相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上周五颁布了《全国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外汇掉期交易规则》。根据新颁布的交易规则,银行间远期市场会员可在取得外管局会员备案通知书起6个月后,进行人民币与外汇间的掉期交易。获得资格证书的会员还需经外汇交易中心相关业务培训,并签署《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外汇远期及掉期主协议》。 根据规则,外汇掉期买入和卖出均以外币为标的物,计算成交价格或掉期点数所参考的利率为交易双方认可的交易当日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的市场价格,资金交割可采用本金金额交割的结算方式或差额结算方式。 人民币外汇掉期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北京时间9:30至17:30,法定假日休市。当交易系统出现故障无法正常成交或生成成交单时,交易双方可以进行应急交易:即双方协商达成交易后,外汇交易中心代理会员录入成交纪录或打印成交单。 目前,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花旗银行上海分行、德意志银行北京分行等在内的54家会员单位可以开展这项业务。 央行曾在2005年11月25日与国家开发银行等10家银行进行外汇掉期交易,交易额为60亿美元。 中国进出口银行相关人士昨日介绍,对该行而言,参与人民币外汇掉期交易,可以获得多方面的收益:一是能够解决部分中短期外汇资金来源问题,成为维护外汇流动性的有效手段;二是通过一定时期内的人民币外汇互换,可以主动性地调剂本外币资金余缺,从而提升进出口银行资金筹措与管理的灵活性,降低资金综合成本,改善经营效益;三是掉期交易锁定了远期汇率风险,避免了购汇业务带来的潜在损失;四是通过参与新兴市场交易,有助于提高该行资金业务的整体水平,同时也对推动国内人民币衍生产品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