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基金是老百姓的“养命钱”、“救命钱”,为了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我国正在起草制定社会保险法和社保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并将尽快出台,以对社保基金实施有效监管。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刘永富在24日全国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座谈会上透露,虽然目前我国在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社保基金监督已做出了一些规定,但法律缺位、层次
低、效力差的问题仍比较突出。近期我国将加快立法进程,逐步建立健全社保基金监督的法律法规体系,真正实现依法监督。
据了解,这项工作主要包括几方面内容:一是在社会保险法、劳动法修正案、刑法修正案等国家基本法律中,对社保基金监督做出相关规定,确定其法律地位和基本原则;二是制定社保基金监督管理条例,作为基金监督的实体法,规范基金征收缴、管理、支付、运营等行为,明确法律责任,确定监管主体,设定处罚权,增强执法效率;三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研究制定单项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反欺诈、企业年金等做出制度性规定,实现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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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金规模5年增2倍
记者从24日召开的全国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座谈会上获悉,2005年我国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规模已达18435亿元,比2000年增长了2倍。
“十五”期间,我国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5项社会保险费收入24783亿元,比“九五”期间增加15576亿元,增长169%,年均增长33.8%;支出20268亿元,增加11724亿元,比“九五”期间增长137%,年均增长27.4%;累计结余从1328亿元增加到6066亿元,比“九五”期间增长357%,年均增长71.4%。
刘永富说,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我国社保基金目前不仅规模大,而且基金种类多。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5个险种都已实施,而且除了基本保险之外,还有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基金。除了现收现付的基金外,国家还建立了全国社保基金战略储备,资金规模已经增加到2000多亿元。
7年追回挪用社保基金160亿元
“十五”期间,我国加强清理回收挤占挪用社保基金,追缴欠缴、漏缴的社会保险费工作。据不完全统计,1998年以来,全国清理回收挤占挪用基金160多亿元,2001年以来追缴养老保险基金95亿元,追回冒领养老金1.6亿元。仅2005年,社会保险基金清收资金涉费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就有云南、北京、天津、浙江、湖南、福建等6个省市。
刘永富说,目前我国的省一级政府普遍建立了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劳动保障部门相继设立基金监督机构,我国已基本建立了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的工作机制。但是,当前挤占挪用社保基金,冒领、骗取社会保险金的问题仍非常突出,必须加强监管。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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