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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生存”素描:“吃剩饭”与“没饭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4日 10:52 经济参考报

  北京海淀区某工地的11名民工在吃饭时,连续三顿都发现饭菜中有包工头吃剩的鸡骨、鱼刺、鸡蛋等东西。这条曾引起较大关注的“民工吃剩饭”新闻又有了后续报道:登报当晚,民工们就接到了“下岗”通知。

  其实,这样的结局完全是在预料之中的,因为海淀区卫生局已经第一时间表态:我国食品卫生法里只明确规定不可以提供变质食品,没有规定不可以吃剩饭。所以,给民工吃
的剩饭只要没变质就不能算违法,他们也就没有相应的执法权。“这只是个道德问题。”民工向媒体自曝新闻,无非就是为了引起执法部门“疗救的注意”,既然执法部门已经明确表示不管,民工们自然不会有好果子吃。

  吃的最差,住的最差,干的最累,拿的最少,安全最没有保障,受到的歧视和剥削最多,这些词条拿来形容民工无疑都是十分恰当的。设若这些只是“转型时期”的短暂现象,我们至少还存了个美好的念想;真正可怕的是,麻木的心灵已经习惯这样来定位民工,而忘却了背后的不公和压迫,视之为无足轻重的理所当然,而丝毫没有意图改善的准备,因为这“只是个道德问题”。

  执法部门的行政不作为,让民工向媒体自曝“吃剩饭”成了“蚍蜉撼大树”可笑不自量。同样是因为执法部门的长期不作为或者作为不力,让恶劣的生存环境成为民工们的生活常态,并得到了执法者“一切正常”的确认,而把责任和希望全部抛给了逐利资本天生就不具备的“完美道德”。

  执法者缺席,理论上的利益代言人工会同样缺席,媒体成了民工唯一可以依赖的对象。但是媒体的力量毕竟是有限而脆弱的,事实上,媒体的报道不但没能改变民工“吃剩饭”的命运,反而让他们“没饭吃”了。

  实话说,“吃剩饭”除去人格侮辱意义外,与民工遭遇的其他悲苦相比,并不算最严重的。但是在伦理的意义上,在人格的层面上,在公正的基点上,“一个民工吃剩饭”与“一个民工被活活累死”、“一个民工为讨薪而跳楼”,是同等可悲、同等残忍的,它们都有资格成为“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又是互为表现、互为拓展的,它们的集合正是当下的“民工生存”素描。


 舒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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