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玩转让要缴20%个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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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4日 10:04 温州都市报 | |||||||||
据今日早报这几年,书画投资成了不少投资者的“新宠”,不过在税收上却一直几乎是个空白区。日前,省地税局出台了《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取得书画作品古玩转让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从通知出台即日起,对书画古玩转让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而对个人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合法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转让收入的,将按成交价的2%征收个人所得税。
来自省拍卖行业协会的消息,我省拍卖业已成为继北京、上海之后的第三大文化艺术品拍卖市场。2005年,文化艺术品拍卖比上年增长1.27倍,成交额首次突破10亿元大关。业内人士表示,如果按成交价的2%计算,光是我省一年税收损失就达到2000多万元。 通知还规定,个人通过拍卖方式取得收入应交的个人所得税,由拍卖单位代扣代缴;个人通过其他方式取得收入应交的个人所得税,由款项支付方代扣代缴。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时,纳税人要求扣缴义务人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开具。余广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