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经理寄语构成不正当竞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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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4日 09:52 经济参考报 | |||||||||
上海强劲钢铁发展有限公司在其网站上发布了一句“总经理寄语”,不料被同行上海华冶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不正当竞争告上法庭。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强劲公司的行为属于擅自使用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企业名称的字号,引人误认为被告与原告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由此判定“总经理寄语”侵权。 强劲公司网站上的“总经理寄语”中写道,“强劲公司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市场
2005年年底,上海华冶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认为强劲公司的这一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严重侵犯了他们的利益,因此将他们告上了法庭。 法院经审理查明,华冶公司是一家集钢材销售、加工、物流配送为一体的集团性企业,在去年中国企业500强中排名第165位,在行业内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华冶公司网站上同样有“总经理寄语”,经比对,强劲公司的那一段基本是华冶公司网站部分内容的克隆。案件审理期间,强劲公司称在收到华冶公司“法律建议函”后,认为其网站“总经理寄语”确有瑕疵,已作了删除。 法院认为,双方作为钢铁行业的同业竞争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华冶”是原告企业名称的字号,基于其在钢铁行业中的规模及知名度,虽然强劲公司未在其网站中直接使用原告的企业名称,但其将“华冶”两字使用在具有一定广告宣传效应的“总经理寄语”中,被告的这种使用行为属于擅自使用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企业名称的字号,引人误认为被告与原告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即被告打造出原告在西南的钢铁物流网,与原告在其他地区钢铁物流网遥相呼应,被告的行为已构成对原告的不正当竞争。由此,法院判决强劲公司赔偿华冶公司经济损失1.5万元。 杨金志 卫建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