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透视:中国保护知识产权是“应景之作”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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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2日 11:21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杭州四月二十一日电 题:中国保护知识产权是“应景之作”吗 中新社记者 严格 最近有两则消息引起人们的注意,一是微软频频获得中国电脑厂商的软件采购大单,其中联想十二亿美元,方正科技二点五亿美元,清华同方一点二亿美元,TCL电脑六千万美
这两则消息从一正一反,说明了一个共同的主题,即知识产权保护。 这两则消息发布时,正值胡锦涛出访美国,于是海外有人就将两者联系在一起,认为这是中国的应景之作。然而,记者以为,这些“评论家”戴着有色眼镜,看到的只是一些表面现象,但并没有看到本质。 诚然,美国对知识产权问题耿耿于怀,是因为国际盗版威胁了美国的核心利益。美国是一个知识经济国家,而知识产权保护正是构建知识经济的基石。据美国商会统计,知识产权业占美国国内生产总值的百分之六,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的地位,但由于国际盗版犯罪猖獗,单单美国音像业和影视业,每年都因盗版蒙受两千五百亿美元的损失。 但“评论家”没有注意到,盗版等知识产权问题同样也威胁了中国的利益。在今天的中国,通过自主创新、发展自有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品牌,在全球化的知识经济大潮中立于不败之地,这是中国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而盗版等对知识产权的侵犯,不但使中国流失了大量税收,更是对中国利益的重大威胁。 在中国内地的软件业中,人们可以清晰地看到这种威胁。盗版使中国大批软件企业不得不放弃面对内地市场的自主研发,转而为外国公司的外国市场做加工。软件的开发、生产是软件产业的基础,有了产品才会有流通销售,当盗版“蚕食”尽了软件产品的利润后,软件开发商收不回成本来进行再开发,没有资金投入,最终将湮灭软件产业的源头,动摇整个产业的基础。所以有人说盗版如果对国外软件企业是“伤及皮毛”,而对中国软件企业则是“伤筋动骨”。 作为负责任的大国,作为对加入世贸组织承诺的兑现,中国需要保护知识产权;作为对本国利益的维护,中国同样需要保护知识产权。从上述角度出发,人们也许能更好理解中国以负责任的态度,积极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一贯立场。由此而下,大规模购买正版软件,打击假名牌,自是中国长期努力保护知识产权的题中之意,而并非是什么“应景之作”。 据报道,联想十二亿美元购买微软正版软件,将通过在电脑中预装的方式,在全球六十五个国家及地区销售微软软件。据联想总裁杨元庆透露,在一年前,联想正版软件的预装率只有百分之十,今年已达百分之七十,通过这一次购买,联想每一台电脑都将预装正版软件。 值得留意的是,四月十日,中国信息产业部、国家版权局、商务部、财政部等联合下发了《关于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这预示,在中国,今后,没有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的PC产品将无法上市销售。 当然,一次正版软件的巨购,一份通知,一份法院的判决书,并不能立马解决中国目前盗版等知识产权问题。毕竟,中国人口众多,幅员辽阔,地区间经济社会发展也不平衡。而且,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之路才走了二十多年,就是在已有一百多年知识产权保护历史的美国,也有百分之二十四的软件盗版率。在假名牌受罚的北京秀水街,百分之八十以上的购假者并不是中国人,盗版、侵权等知识产权问题,如今已是一个全球化的问题。 但从联想的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七十,再到百分之百的正版预装率,从上海襄阳路市场的关闭到北京秀水街的打假,从中国政府到中国社会的努力,人们有理由相信,知识产权得到广泛尊重的时代离中国是越来越近,而不是越来越远。(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