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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欧典木业有限公司因“虚假宣传”被罚2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各地的工商部门将不会再处罚分销商 欧典消费者索赔遇法律空白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2日 10:59 辽沈晚报

  日前,北京市工商局首次对欧典事件表态——北京欧典木业有限公司因为发布北京欧德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制作的“虚拟德国欧典企业集团、欧典(中国)有限公司及发展历史、生产经营规模、与之隶属关系等夸大企业形象的事实”等宣传材料,违反了有关规定,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20万元的罚款。

  北京欧典木业有限公司因为“虚假宣传”被处罚之后,是否会殃及欧典木业在沈阳
的经销商?沈阳市消协秘书长谷有常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欧典被处罚的起因是北京欧典木业有限公司制定了不符合实际的宣传资料,因此,北京市工商局作为主管部门根据《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而其余各地的欧典分销商,由于不是制造广告的主体,同时根据总部处罚、分销商就不再重复处罚的规定,各地的工商部门将不会再处罚分销商。

  沈阳欧典还没恢复营业

  据了解,目前沈阳市三家出售欧典地板的经销商都已经停业。辽宁省家具协会秘书长白红表示,沈阳欧典地板的经销商属于自行停业,何时恢复营业属于商家的自己的行为。随后记者拨打沈阳欧典地板经销商的电话,却始终无人接听。

  那么如今市场中的地板是否都符合有关规定?白红指出,继欧典之后,我省家具协会做了一次全范围的自查,如今敢对消费者保证,市场中大多数营销地板的商家都符合有关行业标准,消费者可以放心选购。同时,白红也提醒人们,尽量到正规的商家购买地板产品,不仅质量能够获得保证,售后服务也十分重要。

  消费者索赔遭遇法律空白

  记者昨日从市消协了解到,截至目前,沈阳市消协没有收到消费者对欧典地板虚假宣传一事的投诉。消协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虽然目前国外有消费者因为商家“虚假宣传”而得到补偿的先例,但目前国内的法律规定中并没有对消费者进行补偿的具体说明。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他们接到消费者受“虚假宣传”的影响而购买了欧典地板的投诉,将会在请示上级部门后采取措施。

  辽宁明辰律师事务所闯静律师认为,无论是《产品质量法》,还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都是针对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而欧典地板不论是“虚假”、“夸大”或是“失误”宣传,都不等于产品的质量问题。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消费者如果不能举证证明欧典地板存在质量问题,其赔偿请求很难获得司法机关的支持。

  记者 陈微 常馨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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