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院士殷鸿福委员建议,改革高考制度“高考分数定终身”“高分低能缺创见”“高收费择校”“中小学生课业重”等现行高考制度造成的弊端。这些弊端不仅束缚学生创新精神的培育,成为青少年全面发展的障碍,而且必将影响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后劲。为此殷委员建议对高考制度作如下改革:
一、改革高考录取标准,用多样化的考试方式补充单一的闭卷(或书面)知识性考
试;录取标准由“一项标准”(高考分数)改为“三项标准”:高考分数(必要分)约占60%-70%、社会服务分(必要分)约占20%-30%、创新及特长分(加分约占5%-10%,特殊人才如世界冠军或专利发明者可达50%)。
二、降低高考试题的绝对难度,以扩大按考分标准录取考生的数量,使高校能在其中进一步按另二项标准选择录取学生。目的是消除单纯以最高考分的尖子数量向下划线为录取标准,使相当一部分优秀学生在达到满分或重点大学分后,既有压力也有余力去发展做人的应有心智、道德和体格,不再光去争考分上名校档次,也使家长不再因争取上高分中学而造成中小学“择校风”,也使教育的乱收费、高收费降温。
三、设立严格健全的社会服务分、创新及特长分的评议标准和辨伪打假措施。为防止假冒伪劣和权力代分,对这两种分可推行“阳光录取”和“失信惩戒”政策,利用公开网络使这些得分的学生和分数公示于众。鼓励揭发,造假者一经证实,应视同作弊给与惩戒,或建立“作弊学生”档案备查,或取消几年考试资格。
四、建立考分两年有效制和一年两考制(或多考制)。现今的“一次集中高考”弊端甚多。在美国,高校考分标准SAT可以重复考。一次付费可以考三次,一年有46次SAT考试。学生可将其中考分最高的一次作为成绩。学生被录取后,可以推迟一年入学,打工挣学费,或做义工,到海外游历,从事自己的特长或创造性劳动。
我国若改革高考制度,其好处明显可见。一是有利贫困家庭子女挣学费上学;二是有利为分数奋斗了12年的学生去补足社会服务经历;三是有利广大青少年从分数考试怪圈中解脱,带着社会实践和经验及新鲜求知欲来上大学。一年两考或多考可使高考生不必一考定终身,有心思去争社会服务分、创新及特长分,以促进全面发展。转载于新华社《教育专线》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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