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宣布5月1日起扩大台湾水果、蔬菜和水产品准入种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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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 14:37 今晚报 | |||||||||
新华社北京4月21日电(记者姜雪丽韩乔)国家 质检总局21日发布公告,自2006年5月1日起,扩 大台湾水果、蔬菜和水产品准入种类。
公告说,届时允许产自台湾地区进入大陆的水果种类 从18种增加到22种,具体包括菠萝、香蕉、番荔枝、木 瓜、杨桃、芒果、番石榴、莲雾、槟榔、橘、柚、枣、椰 子、枇杷、梅、李、柿子、桃、柠檬、橙、火龙果、哈密 瓜;允许产自台湾地区的蔬菜11种进入大陆,具体种类为 莴苣、丝瓜、清江菜、小白菜、苦瓜、芋头、甘蓝、花椰 菜、胡萝卜、洋葱、山葵;允许来自台湾渔船自捕的水产 品输往福建,参照大陆自捕渔船做法,凭公海捕鱼许可证、 贸易合同、发票等资料向检验检疫部门报检,不再要求提 供台湾主管部门出具的卫生证书。 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新增的蔬菜、水 果和水产品都是台湾主要的农产品和动植物产品,台湾方 面多次通过不同途径希望大陆方面能进一步增加包括上述 种类在内的准入种类,这对解决台农困难有较大的现实意 义。国家质检总局针对台湾销往大陆的蔬菜和水产品制订 了快速报检、快速查验、快速放行等便利化检验检疫措施, 并已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检验检疫机构要抓好落实,既要确 保质量安全,又要促进贸易顺利发展。 据悉,为了配合对台水果实施优惠,促进台湾水果销 往大陆,国家质检总局采取了一系列增加水果准入种类和 便捷检验检疫的措施,台湾水果贸易得到大大促进。2005 年,台湾在遭受自然灾害,水果产量下降的情况下,全年 出口到大陆的水果总量达到3400吨,货值322万美元,进 口数量比2004年同比增长35%。(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