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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药公示制”切莫简单化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 11:36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本报讯记者陈莺报道:目前假药已占全球药物贸易的10%,在药物管制控制和执行薄弱的发展中国家,假药的存在更为普遍。记者就此走访了一些医药界人士,他们普遍认为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所面临的假药形势正呈现上升趋势,政府和药品生产企业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遏止。而对有专家提出建立“假药公示制”,政府方面则表示,简单地把被假冒企业的名单公示出去并不公平。

  知名品牌易被假冒

  目前假药主要瞄准知名品牌药品,绝大多数知名品牌药品都不同程度地受到了假药的冲击。近日北京和上海相继查获假冒知名药品“吗丁林”和“拜糖苹”就是一个信号。一业内人士透露,“同一规格的港产京都念慈庵蜜炼川贝枇杷膏,我店进货价比个别药店的零售价还高,你说这种店卖的是真货还是假货?”另一家大型连锁药店的老总则无奈地说,3年前他也曾不断向厂家和药监部门反映过这一情况,管理部门也认真调查并认定为假药进行了打击和处理,但过不了多久又恢复到原来的样子。“甚至现在的情况可以说比过去更严重。”

  “公示”维护消费者知情权

  面对假药的泛滥,被假冒的企业多采取沉默的态度,不希望被公众获知,打假活动往往也是私下进行。但企业的这种态度不仅不利于消费者预防假药危害,有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不履行提示义务的嫌疑,同时在某种程度上也助长造假者的气焰。

  因此,中国社会科学院食品药品产业发展与监管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张永建认为,根据当前假药流通的特点,单纯依靠企业和政府从根本上遏制假药是不够的。他建议国家应建立严格的假药公示制度,定期向药品零售商、媒体和社会公众发布假药情况比较突出的药品名单,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时提高警惕,从消费环节抑制假药,动摇制造和销售假药行为的市场基础。

  “公示”带来的副作用?

  对此,有企业持不同意见。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处副处长张建山指出,目前国家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每个季度都会对在检验、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药品进行质量公告,而对知名药品被假冒简单的实行公示制度很容易影响到消费者对该知名产品的信心,因此如何建立一个相对公平、合理的公示制度也是整个市场诚信体制中遇到的难题,目前国家还没有更为完善的制度,而广州市也正在进行医药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规划。

  自我保护是关键

  以生产止咳产品著称的潘高寿药业公司董事长魏大华指出,从目前情况来看,假药泛滥的趋势一时难以遏止,有关部门应在现有《药品管理法》的基础上,在执行过程中进一步加大打击假药的力度。同时,要加强打击假药的宣传,并使老百姓能够充分认识到假药的危害可能随时发生在每个人身上,从而提高警惕,在选购药品时多加小心。

  而“白加黑”生产企业东盛科技集团副总裁关平则表示,消费者使用假药不仅不能治病,而且会延误和加重病情,药品生产企业和消费者一样是假药的受害者,尽管“假药公示”的出发点是好的,可以提醒消费者在选购某种被公示药品时注意辨别真伪,但同时也很容易造成消费者认识上的混乱,从而放弃选择被公示药品,这对已经遭受假药侵害的药企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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