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童减免燃油附加费昨起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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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 03:22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深圳机场每年进出港的婴儿和儿童乘客超过40万人次 幼童减免燃油附加费昨起执行 此项新政策每年将为携带幼童出行的市民减少费用逾千万元
【本报讯】(记者沈勇通讯员李贞徐冉)昨日是国内航班婴儿、儿童购买燃油附加费实行减免新政策的第一天,记者在我市多家机票销售点看到,市民对此反响强烈,部分售票点甚至出现婴儿、儿童机票销售小幅上升的情况。业内人士概算,此项新政策每年将为市民乘机出行减少成本逾千万。 据民航售票人员介绍,他们在19日打开机票销售系统看到的第一个业务通知,就是由国家发改委、民航总局正式发布的《国内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补充通知》。同时,纸质机票和电子客票的燃油附加费的自动输出指令,已自动在销售系统中进行了修改。因此,虽然该通知公布的时间离执行时间仅相差一天多,但没有影响昨天的实施。 正在购票的张女士向记者介绍,他们一家准备黄金周带孩子回老家。张女士19日从本报了解到20日实行儿童燃油附加费减半的新政策,特意将购票时间推迟到昨天。许多准备带孩子出行的旅客也表示,虽然省下的钱不多,但感觉新政策更加人性化,更多地从乘客角度考虑问题了。 有民航业内人士分析,近年来儿童和婴儿旅客比例增长显著,特别是深圳、广州、上海、北京等一线民航市场。据了解,2005年深圳机场进出港旅客约1633万人次,其中儿童和婴儿超40万人次。以平均每位幼儿节省30元计,市民在乘机出行方面将少掏1200万元。 不少市民询问,4月20日前购买的,乘机日在4月20日以后的婴儿及儿童机票,燃油附加费能否退回。对此航空公司表示,《补充通知》已明确减免优惠的执行日期以“出票日期”为准,所以只有在4月20日(含当日)以后购买机票的婴儿、儿童、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才可减免燃油附加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