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中国新闻出版署表态:不排斥外刊入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 14:40 南方都市报

  追踪报道

  本报讯(记者吕静莲)在《滚石》中文版首期被叫停之后,除科技类杂志,其它外刊不得进入中国的消息在业内传开。4月18日,中国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柳斌杰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首次直面这一问题,表示中国并不排斥外国出版物进入,经中国政府批准后,国外的通讯社、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机构也可在中国设立办事处。

  据柳斌杰介绍,外国出版物进入中国的途径主要有通过中国的进出口公司进口外国新闻出版产品,单位、个人订阅和版权合作三种,“其中版权合作的国外出版物涉及科技、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内容较多,是由中国发展的需要决定的。”

  至于合作的领域,柳斌杰表示,首先中国的印刷业全部开放,外国的传媒集团和资本可进行合作;其次外资可以独资、合资、股份制方式进入出版产品的分销服务市场;再者,国外公司可参与开发研究游戏动漫软件;而在新闻媒体的技术领域,包括网络、数字、出版的技术领域也可对外合作。

  “在内容合作方面,一是图书可进行合作出版;二是版权可互相贸易,我国这几年累计购买的美国版权有四千多种;三是报刊领域可进行栏目、消息方面的部分合作,在编辑、宣传领域则不能合作;四是所有期刊都可以和中国相应的新闻出版单位进行版权合作,但后几种合作领域的审批权限,都在中央政府主管行政部门,地方无权批准。”

  柳斌杰同时强调,在专业技术设备方面,上海的音像、动漫展会,广东的印刷、复制交易会都大量引进国外设备,这一市场是完全开放的。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