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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并购”的道德判断之谬与实际应对之忧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 09:14 中国经济时报

  ■马宇

  “敌意收购”或“友好收购”,本来只是企业并购的方式而已,都是企业股权交易的商业操作模式,并没有“好”与“坏”的道德判断在内,更非法律判断。但近期我国媒体爆炒的跨国公司“恶意并购”中国企业事件,却更多体现的是一种道德判断,并且由于一些专家以及高层官员的介入,虽未形成法律判断,却大有可能成为政策判断,一些项目已经受
到影响就是明显证明。

  作为一名长期研究我国外商投资政策问题的专业人员,笔者对此怀有深深的忧虑。一是痛感我们多年来经济问题道德化思维方式不但没有减弱,反而似乎愈来愈烈;二是遗憾为什么一些似是而非的言论却总是最有市场,明明经不起推敲偏偏共鸣者众;三是担忧大方向本来是对的,却因为某些站不住脚的指责而彷徨迟疑、偏离轨道甚至倒退。这并非杞人忧天,我们已经在对国企改革、医疗体制改革等的所谓反思和类似市场经济也要计划的讨论中看到了这一倾向。

  先让我们看看证明跨国公司“恶意并购”论者所依据的事实。李德水先生发言时虽仍是国家统计局局长,但只是说跨国公司恶意并购趋势明显,可能影响国家经济安全,高度很高,结论也明白,但其论据似乎不足以支撑。如“国际啤酒巨头已把中国企业和市场瓜分得差不多了”、“可口可乐饮料、浓缩液占有中国市场很大份额”这样含糊的表述,统计出身的李先生应该知道有所不妥,起码是不严谨。至于“宝洁除上海沙宣是合资企业,其余9家已全部独资”、“欧莱雅只用50天就整合了中国品牌‘小护士’”,说的是企业再平常不过的商业运作,且都是在我国法律政策允许范围内的,能与恶意并购、垄断挂上钩吗?此后媒体的密集报道、专家的评论解说,至今罗列出来的事实和数据大体如下:

  提及行业最集中的是工程机械,事例有凯雷收购徐工、卡特彼勒收购山工柳工厦工等——实际上,这也几乎是惟一一个此次讨论中有案例介绍的行业。其他提到的轴承(西北轴承)、化工机械(锦西化机)、油嘴油泵(无锡威孚)、电机(大连电机)、齿轮(杭州前进齿轮)等,则多半只不过是提到了名字,并购的内容都语焉不详,更谈不上从行业和专业的角度去分析。奇怪的是,上述行业都没有提到基本的行业数据,尤其是对判断是否垄断最为重要的市场结构数据。而仅有的几个行业数据,如“在装备业这个核心与基础的工业行业,中国公司没有一家能与GE、卡特彼勒等巨头比肩,而年销售额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外资独资、合资企业已达2000多家;装备设备国产化率不足50%,100%的光纤制造设备,80%以上集成电路制造设备、石油化工装备,70%的轿车制造、纺织机械设备、数控机床依靠进口,胶卷业全军覆没,

零售业80%被沃尔玛、家乐福们控制,啤酒只剩下燕京和青岛”(《南方周末》2006年3月23日),又能说明什么呢?说这些行业已被外资垄断了吗?但这里面又有进口,而进口产品和外商投资企业产品并不能完全等同。假如我们还有点常识的话,我们就应该知道,某个行业依赖进口,可不是外商投资的错,恰恰相反,这些行业最应该引进外商投资,即进行所谓的进口替代;装备行业2000多家销售额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不但不能说明垄断,又是恰恰相反,刚好说明这是个充分竞争的行业,甚至说明还处于竞争的初级阶段,正需要进行行业兼并重组,以提高行业集中度和发展水平;而80%的商业零售被沃尔玛、家乐福们控制,这一数据干脆就是错的,因为我们现在外商投资零售企业销售额占全社会零售总额的比重不过10%,怎么可能被沃尔玛、家乐福们控制了80%?假如这指的是零售企业个数,那错得更离谱,不用引用正确的数据,自己大街上转一圈就知道了。

  即使在谈论案例的时候,事实错误也比比皆是。比如说啤酒只剩下了燕京和青岛,不知这是什么意思?国内啤酒占有率最高的三家(另一家是华润,在港中资企业)都是内资,还是国有资本,不知这一事实是否与原文要说明的意思相反?是不是证明外资不但没有垄断中国啤酒市场反而还不如内资企业做得好?可另一方面,青岛、燕京(不用说华润)不也有外资成分吗?关于凯雷收购徐工一事,有专家言之凿凿地说:“2005年10月25日,美国凯雷投资集团以3.75亿美元(约合30亿元人民币)的价格收购了徐工集团85%的股权。”并说,由于凯雷投资只是个风险投资机构,他的原本意思是想转手卖给卡特彼勒,但由于收购协议中规定有“不得把徐工转手卖给竞争对手”的限制性条款,“只得暂时作罢。”但该专家又进一步推论,凯雷将在徐工境外上市后慢慢卖掉所持股份,让“国际竞争对手通过资本市场实现对徐工的控制。”看到这样的叙述实在让人哭笑不得,怀疑这是否出于专家之口:首先,凯雷收购徐工至今仍未获国家批准,我们不能把可能的事实当作既定的事实,何况协议规定内容还可能有所变化;其次,假如凯雷的目的是转手卖给卡特彼勒,为什么要接受“不能卖给竞争对手”这样的条款?这样一来,他岂非不但不能卖给卡特彼勒,也不能卖给徐工其他的竞争对手了吗?即使在境外上市后,不也受这一条款的约束吗?如此,凯雷“炒股炒成了股东”,“炒房炒成了房东”,不是自落圈套吗?而对我们,这是多好的事情,几乎等于白用外商的钱。我不是不相信专家的智慧,料人心思如神;我只是不相信老奸巨滑的跨国公司会这么傻。而假如徐工真的在境外上市,凯雷的股份成功脱手,且大赚特赚,我们也没必要因为未来可能眼红而现在就禁止收购吧?实际上,凯雷收购徐工,不违反我国的外资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机械工程行业不禁止外资控股),也不会造成垄断,假如政府没有足够的理由而只因为媒体的指责或无根据的推测就予以否决,反而会带来不良后果,起码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投资者(不仅是外商)对我国法律政策权威性、稳定性的信心。

  曾经,郎咸平先生在面对赵勇质疑的时候,避谈事实,号称“只问是非”。但我要说,“事实”比“是非”重要。在无视或者扭曲事实的基础上,难道还有资格谈是非问题吗?建立在错误事实基础上的是非,谁敢说那不是被颠倒了的是非?假如没有事实证据,我们指责的跨国公司“恶意并购”,不过是臆测。这种臆测除了混乱我们自己还有什么作用吗?我们总不能因此予人以罪、禁止这些外商投资吧?而看看那些被列出来的“恶意“,也不过是”消灭竞争对手,占领市场”、“纳入跨国公司全球战略”、“把品牌、技术掠为己有”、“把中国企业作为其生产工厂,固化中国企业在其产业链中的低端地位”等等。不说在一个充分开放的行业里,外商能否把我们的产业分工地位“固化”住——实际情况证明,恰恰是那些不开放或开放度不足的行业我们最容易被固化在低水平上,当然这不是别人固化的,而是我们自己固化的,因而也就不觉其不好。从商业角度考虑,前述因素不正是企业并购的基本目的吗?联想收购IBM,不能说是为了美国人做贡献吧?TCL收购阿尔卡特手机业务,不能说是为了帮阿尔卡特卸下手机亏损的包袱吧?难道我们曾经纯洁天真乃至幼稚到那等地步,以为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就是为了帮助我们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帮助中国企业成为自己的竞争对手、帮助中国人脱贫致富吗?固然我们有“君子不言利”的传统,但搞了27年的改革开放,建设了13年的市场经济,难道还不能对企业的基本商业诉求有起码的尊重并且加以保护吗?

  虽然在法律领域,我们已经开始有了“无罪推定“的基本理念,但在经济领域,我们似乎还不习惯。问题是,单凭外资的收购行为去推断它是否”恶意“是没有意义的,而是要看它的收购行为“会导致”或“已经导致”了什么后果。遗憾的是,在这方面我们又犯了常识性错误。

  如前所述,说外资“恶意并购”,并没有多少事实根据;而由“恶意并购”导致的“外资垄断”,也缺乏基本事实支撑,比如最重要的外资企业占市场的份额数据都没有。更重要的是,虽然我们通常说“外资垄断”,但在判断是否构成“垄断”的时候,只能以“单个企业”来考量,也即单一企业的市场份额达到一定程度,才被认为“可能”构成垄断。在此前提下,还须有这个企业不恰当地利用了这种垄断地位的证明,如这个企业对竞争对手进行压制,搞不正当竞争;不恰当提高价格,强制销售,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这种情况下,即使我们还没有《反垄断法》,我们也可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制止并加以惩处。假如用的是“外资”这一宽泛概念,那也应该是“寡头垄断”型的,即几家外资企业串谋垄断市场,比如搞价格卡特尔,但这时也需要有串谋的证据,更不能以“都是外资因而可能串谋垄断”为由禁止并购(实际上,跨国公司之间的竞争远甚于国内企业之间的竞争,看看可口可乐与百事可乐这两个同属美国的企业就知道了,让他们串谋怕比让水往高处流还难),因为要这样的话,我们惟有完全把外资拒之门外,否则根本做不到。

  以此看来,目前说的涉及外资“恶意并购”的几个行业,不但目前没有形成垄断,即使提到的那些并购行为完全实施以后(媒体提到的卡特彼勒并购柳工厦工等还在谈判阶段),也不会形成垄断。并且,退一步说,假如最终出现了垄断行为,我们也完全有办法解决。

  反之,如果我们认定提到的这些并购行为都是“恶意并购”,有垄断威胁,能采取什么措施?当然是不批准这些项目,已批准的也予以撤消。同时,为规范和长远安全计,是不是还必须规定在这些行业以及其他可能产生这些问题的行业中前5位或者前10位的中国企业都不许外资并购?且不说如此做是否有法可循,是否符合市场经济规律,是否符合我国改革开放大方向,单从行业及企业发展角度来看也是极端荒谬的:这样的话只有两个结局,要么这个行业前5或前10的企业都死掉(在目前的国际国内环境下,如此封闭起来的企业是不可能有长久生存能力的),要么这个行业活力丧失、竞争泯灭、最终也趋于死掉。这应该是“恶意并购”论者思维顺理成章的结果,但明显不是我们希望得到的结果。

  我还想说明一点,这次关于外资“恶意并购”的讨论,专家、官员都说这是外资并购的“新”趋势,实际上,不但不新,简直还旧得很。因为不论是并购力度还是并购的行业、企业,其实都比不过10年前那次。那次的媒体讨论,比现在猛烈得多,经过了的人可以回忆一下,没印象的可以翻一下1995年的报纸。那次涉及了程控交换机(比工程机械可重要多了,还涉及国家信息安全、军事安全问题)、电子、机械、化工、制药、日化、啤酒、饮料等等。行业之多、之重要,案例列举之详尽,都远非此次可比。有关讨论直达最高层。如一位部长级人士直接给中央领导写信,说辛辛苦苦搞了几十年建立起来的啤酒工业全被跨国公司吞并了,民族工业完蛋了。最后国家四个部委组成专题调查组进行调查,结果让人大吃一惊:当时外资品牌啤酒仅占国内市场的不到3%!可能那位老领导以为自己喝的是洋品牌那全国就是洋品牌的天下了。当时,日化行业国际四巨头垄断中国市场、八大汽水厂被跨国公司挤垮、程控交换机“七国八制”威胁中国信息安全、跨国公司寡头垄断抑制中国企业生存空间等等观点高密度轰炸,确实让很多人睡不安寝、食不甘味,觉得八国联军换个花样又回来了,担心从此“国将不国”。好在中国仍有大智慧,或者说改革开放势不可挡,我们并没有把这些已经开放的行业重新限制或封闭起来。

  事实胜于雄辩。如今10年过去了,结果怎样呢?八大汽水厂可能没有踪影了,可娃哈哈、汇源、蒙牛、伊利、光明、农夫山泉、椰树、露露等等不比那“八大”更健康、更有实力、更有品牌价值?内资程控交换机企业这10年是发展最快的,1985年以前我们自己研发了20年都没有生产出数字程控交换机,只能全部进口,后来开始合资生产,1990年代中后期,也就是外资进入最迅猛的时候,华为、中兴等我们自己的企业不但没被压住,反而也发展了起来,内资企业的市场份额也由1990年前的几乎为零提高到现在的大约一半,说明了什么?而当时却也有专家很权威地分析说,这是技术密集、资本密集行业,最容易形成寡头垄断,民族企业已经没有生存空间了。日化、啤酒等行业竞争充分,各类企业自由发展,可以说处于行业最好时期,对于消费者的好处每个人不都在享受着吗?我们都受过市场封闭之害,现在开放了,我们又担心自己竞争不过,难道我们中国人在自己的国家竞争还如此没有自信吗?那我们如何走向世界市场?实际上,我更愿意相信,没有自信的并非是企业。中国企业或许并不都具有国际竞争力,但其生存和发展的最大威胁不是开放环境中的跨国公司,而是封闭环境中的制度桎梏!

  为什么柳工产品质量接近国际一流水平,价格只有同类产品的1/3,却还要求政府扶持?毫无疑问,假如柳工人士提供的信息确实的话,那么柳工的竞争力在国际市场几乎都是无可匹敌的,卡特彼勒等只有被收购的份儿,为什么反而成了柳工坐以待毙?既然不是竞争力的问题,那么是什么捆住了柳工的手脚?为什么中国企业花1元钱引进、花0.07元钱消化吸收创新,而日本、韩国企业却花1元钱引进、花5-8元钱消化吸收创新?靠封闭市场、限制外商投资就能解决中国企业的这些问题吗?而这些问题不解决,中国企业会有真正的竞争力吗?

  反过来再看,那些至今一直保持着高度市场准入控制的行业发展怎样?电力、电信、航空、石油、银行、保险等等,市场倒是在我们的企业手里,但我们满意吗?这些行业不正是我国今后要改革、要开放的对象吗?汽车多年来一直严格把着市场准入,至今也不允许外资股权超过50%,但这个行业也一直病歪歪的,我们自己的汽车企业50年了也没发展成个样子,至今不敢说具有了自主研发能力,更别提与跨国公司竞争,还被国人当作扶不起的阿斗。

  我不否认要对外资进行某些区别于内资的管理。市场准入要管,但更多的是准入后的监管。同时也要明白,市场准入监管与市场垄断监管是不同的,准入与否取决于外资的特性,而垄断与否则是基于市场竞争。在目前还要对外资扩大开放金融、电信等重要领域的情况下,无疑不能把已经开放的工程机械、日化、啤酒、商业零售等行业重新控制起来。而对于垄断的监管,也要注重外资企业的经营行为,而非前期准入。毕竟,真正需要进行前期反垄断审查的投资为数极少。有人提到德国、美国、韩国等也对外商投资有反垄断调查,但我们似乎学不了,并且我觉得提的人也没真想学,更不想学其管理的实质内涵和操作方式。联想收购IBM的PC业务,如此量级并且敏感的并购,美国人并没有进行反垄断调查,因为显而易见,即使并了也不可能垄断美国市场;有关可能影响国家经济安全层面的调查也由外国投资委员会在73天内审结——我们学它干嘛?

  我从来没有认为跨国公司是慈善团体,但妖魔化跨国公司也不可取;我也从来没有觉得把招商引资规模作为政绩是正确的,但否定外商投资更不对。我们改革开放、吸收外资已经近30年了,心态理应更成熟,胸怀理应更开阔,思路理应更清晰,判断理应更理性,行为理应更自信——但遗憾的是,在这次看似热烈的讨论中,我没有看到。起码相对于10年前的那次大讨论,我看不出有任何进步。

  或许,在讨论外资的“恶意”的时候,我们该先检讨一下自己?

  (作者系

中国经济社会研究院香港高级研究员、首席观察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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