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耿延军合肥报道记者日前从安徽省教育厅获悉,2006年安徽省教育厅采取八项措施,建立起规范教育收费的长效机制。
据了解,这八项措施的具体内容是:一是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继续做好农村贫困家庭中小学生“两免一补”工作,在金寨、青阳两县进行免除学杂费试点。二是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从今年起,不再审批新的改制学校,对已经改制的
学校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清理规范,不准搞“一校两制”,不准以改制为名义实行高收费。三是规范公办高中招生择校生行为,完善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今年,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总数的30%,并把择校生纳入当地统一招生计划向社会公示。示范高中计划内招生数的60%指标,按照本地初中办学水平、规模等因素分配到各所初中,以促进基础教育校际间均衡发展,减少择校的压力。四是规范高校收费行为,落实已明确的收费政策和管理措施。五是执行中小学教材集中招标采购制度,限价招标降低教科书的价格,减轻学生经济负担,制止学校统一征订教辅材料的不规范行为。六是完善收费公示、收费听证等制度,加强学校财务管理、收费审计工作,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管好用好教育收费。七是组织开展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县(市、区)活动,总结和推广一批依法收费、规范管理的正面典型。八是完善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有效机制,严肃查处学校乱收费行为,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挤占、平调、挪用、截留教育经费和学校收费收入问题。对向学校搭车收费和乱摊派行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校要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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