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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 统一电子客票报销凭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 06:12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自2006年6月1日起,全国将试行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监制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作为旅客购买电子客票的付款、报销凭证,试行期为两年。

  中国民航总局有关负责人4月19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介绍说,国家税务总局和
中国民航总局日前已联合下发了通知,各航空公司自行设计使用的电子客票报销凭证从6月1日起即时废止。他表示,民航总局计划在2007年使全行业电子客票比例达到50%。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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