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实行公交车“特许经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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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 16:57 今晚报 | |||||||||
新华社南京4月19日专电(扬萱)江苏扬州市建设 局日前与市区3家公交公司签订了“公共汽车线路特许经 营合同”。合同规定,公交公司经营期限为5年,每条线
路须缴纳两万元线路履约保证金。公交公司在经营期间如 发生重大事故和问题,管理部门可收回经营权。 以前,扬州公交线路的经营权由行政部门审批后,公 交企业的使用权就不会改变。随着公交线路“特许经营” 的施行,这一状况将发生改变。扬州公交线路特许经营合 同规定,主城区班次平均间隔原则上高峰不超过5分钟 -8分钟,郊区不超过8分钟-15分钟。如果公交公司 需调整站点、班次、发收车时间或班次间隔时间,必须上 报审定。此外,公交车辆的内外卫生、车内设施、尾气排 放、司乘人员着装与行为、行车安全、乘客投诉次数等都 被细化列入合同,有明确的考核和奖惩措施。(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