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苏丹红源头厂商受审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 16:24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 |||||||||
17日上午,轰动全国的“苏丹红事件”再次闹上法庭(此前因民事索赔已在去年开过庭)。“苏丹红一号”的源头———广州市食品工业研究所服务公司、广州田洋食品有限公司(下称田洋公司)总经理谭伟棠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总经理助理冯永华同堂受审。 检院:被告涉嫌伪劣产品罪
当天的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从2002年3月份开始,谭伟棠将化工原料油溶黄、油溶红作为配料加入到食品添加剂当中,生产出田洋牌“辣椒红一号”、“辣椒红二号”、“饼四号”等复合食品添加剂。 随后,田洋公司在没有取得卫生许可证的情况下,大量生产上述复合食品添加剂并予以销售。据广州质量检验研究所的食品实验室检验,油溶黄中苏丹红一号的含量是98%,因此可以说,它本身就是“苏丹红一号”,只是名叫“油溶黄”而已。 公诉人认为,田洋公司、以及广州市食品研究所服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谭伟棠、总经理助理冯永华的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希望法院依法严惩。 被告:五个理由否认“有罪” 庭审从上午9点半开始到下午5时左右才结束。面对检察院的指控,谭伟棠始终认为自己“无罪”,并摆出五个理由:第一,他只是违反了国家相关的食品卫生规定,并不构成违法;第二,国家质监总局对苏丹红一号的检测标准在2005年3月29日出台,在此之前,国家对此并没有明确标准;第三,在辣椒红一号以及其它产品生产出来后,他曾将其拿到广州市质监局进行检测,得出的结论是合格;第四,田洋公司在产品被查出有苏丹红后立即停产;第五,在三年里,公司从来没有收到过任何投诉,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公司生产的食品添加剂对人体有造成危害。 其辩护人也认为谭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应该免于刑事处罚。同时,认为在苏丹红事件后,质监部门已经对田洋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同时受巨额损失的亨氏美味源也已经向田洋公司索赔,在此情况下,不应该再对“并不知情”的公司负责人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此案将择日宣判。 (李朝涛) (观宇/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