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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形眼镜经营者需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 10:33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向媒体透露消息,广州所有经营隐形眼镜和护理液的眼镜店都要在今年6月30日前办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记者在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网站上看到医疗器械监管处发布的信息:角膜接触镜及护理液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上列为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为了加强对流通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方便消费者购买使用,最近,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器
械经营门店现场验收标准的通知》将经营软性、硬性角膜接触镜及护理液的零售店纳入了核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范围。《通知》规定,经营角膜接触镜及护理液的眼镜店、专卖柜,都应在今年6月30日前按要求到辖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申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申请所需的条件、程序、期限、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现场验收标准、申请书表格等,均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各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上登载供查询。

  根据验收标准,除了要符合医疗器械企业经营的条件外,每间眼镜店包括分店至少要配备1名具有初级验光专业资格的技术人员。企业负责人还必须参加有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考试。

  据了解,全市将有600-700家眼镜店需要办证,药监局负责人表示,从9月初开始,药监局将加大对眼镜店的监督检查,届时没有办理许可证的眼镜店将被取消经营隐形眼镜的资格。熊薇

  (紫/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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