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尘天气与环境伦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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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 09:14 中国经济时报 | |||||||||
■北京评论■陈墨 17日早晨,当北京人推开窗子或走出家门时,他们被眼前的一切惊呆了:一夜之间,整个北京城悄然披上了一层黄沙,空气间弥漫着浓厚的尘土气息。 “沙尘如雪盖京华,满城尽带黄金甲”,有媒体用这一富有诗意的标题报道此事,
新华社的报道说,这是自2003年以来,我国北方地区出现的最大范围强浮尘天气,北京、天津、山西北部、河北大部、山东北部和渤海地区均被笼罩其下,经估算,沙尘影响面积约为30.4万平方公里。 从各方面报道看,人们最为关心的问题,一是这些浮尘是怎么来的,二是浮尘什么时候能离去。 中央气象台高级工程师杨贵名17日解释说,“受冷空气影响,内蒙古中部出现了能见度低于1000米的沙尘暴,局部地区出现强沙尘暴,能见度只有200米。随着上游气流的输送,北方地区才出现了这次强浮尘天气。从最新的天气形势看,预计这股浮尘将于18日傍晚左右离开北京。” 显然,人们关心这两个问题,既表达了对沙尘暴的不欢迎态度,也暗示了一种“追究责任”的心理。 浮尘不受欢迎,这很容易理解;试图追究责任的想法,也不难体会。但如果我们仅限于这样两层意思的表达,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语境之下,多少显得有些狭隘。 “和谐”二字,在这特定的情境中,应当意味着我们与他人、人类与自然的良好关系: 甲地发生沙尘暴,乙地则会出现浮尘天气。天气的全球化远比经济全球化更好理解,我们也根本不需要费脑筋去抽象地思考“蝶翅效应”。但说到“追究责任”,却不能仅仅眼光向外,而要认真思考一下我们对自己和对别人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地区之间如此,国与国之间也一样。说得远一点,眼下在国内讨论得沸沸扬扬的生态补偿机制建立问题,从根本上就是对这种责任心的呼唤。 如果我们不考虑人类破坏的因素,可以这样看待沙尘暴和浮尘天气:因为有风有沙,所以有沙尘暴和浮尘。无论如何,沙尘暴和浮尘只是两种天气现象,甚至早在人类诞生之前就已存在,其本身无所谓好坏,而且,它们也根本不在乎是否受到人类的欢迎。“沙尘没变,是我们的心变了。”一位气象专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做出了这么一个令人拍案叫绝的回答。其实,不需要这么形而上的表述,我们也知道沙尘并不绝对是坏东西,比如沙尘能够一定程度上抵消由于温室效应造成的气候变暖,再比如碱性的沙尘可以一定程度上中和掉酸雨对人类的影响。因此,面对沙尘天气,我们恐怕应当多一些宽容。 当然,假如我们真正弄懂自己与他人、人类与自然的两种关系,理解所谓“依正一如,自他不二”的道理,就会更加爱护自然环境,以谦卑的态度对待大自然,“人要不要敬畏自然”的问题根本不需要拿出来争论,肆意毁坏草原、滥砍乱伐的现象也不可能发生,从而沙尘对人类也会多一些宽容。 笔者几天前参加一个聚会,一位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朋友说出一句名言:“我觉得,所谓生产力,不应当是人类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而是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能力。” 这种非人类中心的观点,既是环境伦理学倡导的看问题角度,也是从根本上解决生态危机的出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