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居民可委托银行境外投资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 08:00 南京晨报

  晨报讯 居民又多了条钱生钱的投资渠道,只要你拥有人民币资产,就可以委托有资格的商业银行动用外汇进行相关的境外投资。

  昨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同发布了《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允许境内机构和居民个人委托境内商业银行在境外进行金融产品投资。

  作者:王琴/来源:南京晨报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