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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人享受燃油附加费优惠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 05:3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发改委和民航总局下发最新通知,从4月20日以后婴儿乘坐飞机将取消燃油附加费,儿童以及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机票也降低了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其中,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免收;按成人普通票价50%计价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2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30元。执行期限目前暂定于2005年4月20日至2005年10月10日。目前,国内最大的电子客票代理机构游易网已及时调整了票价。 记者陶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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