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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问答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 03:28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问:什么是抵押贷款,哪些财产可做抵押物?

  答:抵押贷款人按《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可做抵押物的财产包括:

  1)抵押人有权自主支配的房产和其他土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3)贷款人认可的其他财产。

  贷款人与抵押人签订抵押合同后,双方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到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终止。抵押权事实上成立后,所有能够证明抵押物权属的证明文件(原件)及抵押物的保险单证(正本)等,均由贷款人保管并承担保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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