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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提醒注意防范风险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 02:57 中华工商时报

  “过去一直觊觎港股收益却没有机会进入,现在终于可以投资了”。听闻《暂行办法》出台,一位外企员工向记者如是说。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水平的不断提高,国际收支持续多年保持“双顺差”,外汇储备大幅增长,但人均外汇储备仍相当有限。早在今年3月份,央行副行长吴晓灵就在公开场合首次提出通过“藏汇于民”来分流巨大的外汇储备。4月13

  日,经国务院批准,央行已调整了相关外汇管理政策,出台六项新政推进“藏汇于民”,允许符合条件的银行集合境内机构和个人的人民币资金,在一定额度内购汇投资于境外固定收益类产品。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左小蕾认为,这一系列举措对于减少外汇储备、缓解人民币压力具有积极作用。

  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发展室主任易宪容认为,《暂行办法》是对六项新政从宏观政策到细则的具体化,使得“藏汇于民”具备细节层面上的可操作性,是稳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的一个重要步骤。易宪容认为,此举有利于商业银行应对需求开辟新产品,拓宽其业务渠道和盈利模式,增强盈利能力。

  左小蕾则指出,《暂行办法》的出台是我国金融业走向国际市场这一思路的延续,其最重要的意义在于,面临年底的金融业全面开放,此举有利于行业进行渐进缓冲式的应对,充分学习。从制度层面上看,此前六项新政中规定的居民用汇额度增加到2万美元左右,也是资本供求市场从限制需求到缓步放松的进步,提高了资本供求的市场化程度。但是,“面临《暂行办法》带来的投资机会,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固然皆大欢喜,也需注意防范风险。”左晓蕾说。(19C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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