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银行业将建信贷红黑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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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 02:38 海峡都市报 | |||||||||
欧阳进权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福建省银行业协会获悉,我省将在今年9月前建立企业信贷“红名单”和“黑名单”,个人信贷则建立“黑名单”,重点监控信用卡恶意透支,这些名单不仅会在银行业共享,还会向社会公布。
入围“红名单”需5条件 据了解,企业信贷“红名单”将通过省银行业协会组织的“信贷诚信企业”评选产生。最终确定的“红名单”,要经过企业申请,开户银行推荐,专家小组评审,省银行业协会会员大会表决等程序。 进入“红名单”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5个条件: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信状况良好;积极履行借款人、担保人义务,没有不良记录;按时向借款行提供真实有效的各种报表,如实披露有关信息;会计师事务所连续3年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黑名单”重点打击企业逃债 跟“红名单”相对应的是,省银行业协会还将建立企业信贷“黑名单”制度。 如果企业有下面9种行为中的一种或多种,就有可能上“黑名单”:对不经债权银行同意,以改制、重组、分立、合并、租赁、破产等方式悬空银行债权的;通过非正常的关联交易抽逃资金、转移利润、转移资产,致使银行贷款被悬空的;以转户和多头开户等方式,蓄意逃避债权银行对贷款的监督,使银行贷款本息无法回收的;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信息、产权不清的担保,或恶意拒绝补办担保手续的;不经债权银行同意,擅自处理银行债权抵(质)押物,造成银行债权抵(质)押物悬空的;隐瞒影响按期偿还银行债务的重要事项和重大财务变动情况,致使银行债务处于高风险状况的;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继续拖欠银行债务的;不偿还债务又拒不签收银行催债文书;及其它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等。 另据了解,针对信用恶意透支,我省也将建立个人信贷“黑名单”制度。届时,进入黑名单的个人也会被公开曝光。 民间借贷多了一个评判依据 记者也了解到,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我省的民间融资相当活跃,有了这些针对企业和个人的“红名单”和“黑名单”,特别是“黑名单”之后,市民在向对方提供民间融资时,就多了一个评判依据。 据多家银行负责信贷业务的工作人员介绍说,此前,各家银行在发放贷款的过程中,有使用自行收集的资料,作为贷款审批的辅助材料,被业内称为“红名单”和“黑名单”,但这些信息只有银行的信贷部门知晓,既没有在业内实现共享,也没有对外公布。在信息不对称的前提下,一些被部分银行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在不知情的银行,极有可能获得融资。普通市民在借贷过程中面临的不对称信息则要多得多。 省银行业协会被采访人士称,协会建立的“红名单”和“黑名单”跟征信系统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