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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地板滑顾客摔断骨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 02:38 海峡都市报

  N通讯员 吴敏

  本报讯 因饭店地面湿滑导致顾客摔倒,店家是否该负责任?日前,在用餐时摔倒造成胳膊骨折的福清消费者郑女士,在福清海口工商所的调解下,获得5000元的医疗赔偿。

  日前,郑女士在福清市海口镇某饭店用餐时,因饭店地面湿滑,摔倒造成胳膊骨折
。住院治疗期间,饭店老板林某支付其1000元钱用于养伤。郑女士经过治疗,共花费了1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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