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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购物不满意可向省消协投诉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 01:24 都市快报

  昨天,浙江省消费者协会与香港、澳门消费者委员会签订合作协议,今后浙江的消费者在港澳购物或接受服务时发生消费纠纷的话,可向纠纷发生地或居住地的消协(委)投诉。

  省消协有关负责人介绍,因去港、澳等地旅游购物引发的消费纠纷,消协接到不少,但因为纠纷发生在港澳地区,处理有很大难度,真正解决的不多。但根据浙江省消费者协会与香港、澳门消费者委员会分别签订的合作协议,消费者在浙、港、澳任何一地购买商品
或接受服务时产生消费纠纷,均可向纠纷发生地或居所地的消费者协会(委员会)投诉。接到投诉的消协(委)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将在15个工作日内将投诉及相关材料转移给消费纠纷发生地的消协(委)调查处理,并将结果回复对方。

  今年有不少准备结婚的年轻人选择到香港购置相关用品。前段时间小项和女朋友到香港旅游,花1.5万元购买了一只钻戒,不料回到杭州一鉴定,发现钻戒的成色并不好,顶多值1万元。小项连忙回到旅行社投诉,可由于购买钻戒的商店并非指定商家,旅行社无法帮忙退货。小项最后托了不少香港朋友,才赶在14天无条件退货期内,把钻戒送回那家商店成功退货。省消协有关负责人介绍,类似小项遇到的这种情况,今后可直接向浙江省消协投诉解决。

  (通讯员吕律记者崔博 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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