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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可替居民境外理财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 01:13 北京现代商报

   商报讯 经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17日共同发布《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允许境内机构和居民个人委托境内商业银行在境外进行金融产品投资。这一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人民银行称,《暂行办法》的发布是积极有序地拓宽境内居民投资渠道,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的又一项重要措施。此前,经国务院批准,央行已于13日晚调整了相关外汇管
理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银行集合境内机构和个人的人民币资金,在一定额度内购汇投资于境外固定收益类产品。

  业内专家认为,该政策意味着内地居民、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投资需求向银行提出申请,通过银行向外管局申请购汇额度进行海外投资。而此前居民、企业只有在从事出国旅行、

留学、商务旅行等活动或者进行进出口贸易时才可以申请购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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