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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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8日 09:04 中国经济时报 | |||||||||
记者东方余庆华南京报道江苏日前确定“十一五”发展总体目标:到2010年末,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要比2005年降低20%,耕地保有量稳定在470万公顷,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如何实现这一目标?江苏省委、省政府就如何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作出部署。 江苏省委书记李源潮表示,今后一段时期,全省经济发展要以“一个理念、两大重
在节约能源方面,以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等为重点,实施节能降耗重点工程。以冶金、石化、电力等高耗能传统行业为重点,加强对年综合耗能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合理用能评估;加强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基础管理;新上项目必须达到行业节能标准。并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城市(含县城)新建住宅必须全部达到国家和地方标准规定的节能50%的标准,大城市开展建筑节能65%的试点,达不到节能设计标准的建筑,不得开工和销售。同时要加快发展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和管道运输等,做好乙醇汽油的试点推广,发展现代物流业,提高运载效率。 在节约用地方面,严格农用地转用计划和土地征收审批,落实耕地“占一补一”制度。实施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制度,开发区工业项目用地每亩土地的实际投入:苏南地区一般不低于250万元,苏中地区一般不低于160万元,苏北地区一般不低于120万元。“十一五”期间,城镇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10平方米,新建村庄居民点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30平方米以内。 在节约用水方面,实施区域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严控深层地下水超采。到2010年,全省超采区面积控制在6%以内。工业节水重复利用率要比2005年提高8个百分点。农业节水在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建成30个节水型灌区、100个节水型农业示范区。到2010年,力争10个城市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40%的设区市达省级标准,建设节水型社区100个。 在建设循环经济方面,抓好国家级试点单位,并扩大省级试点范围。通过对100个企业、15个工业(农业)园区、15个城市的试点,实施清洁生产、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重点支持100项具有比较优势的新能源与节能技术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并筹建l-2个新能源产业化基地,符合循环经济特征的新材料、高性能合成材料、节能建材等的产业化,均在重点支持项目之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