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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正式颁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7日 15:12 经济参考报

  经济参考报网讯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已于4月16日颁布,中国大陆游客组团赴台湾旅游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据悉,国家旅游局、公安部和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联合发布《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宣布在由指定经营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的统一组织下,允许大陆居民团队以整团形式赴台湾旅游。“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实行配额管理,配额由国家旅游
局会同有关部门确认后下达给组团社。”

  《办法》称,赴台的大陆游客须持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旅游签注,“大陆居民赴台旅游须向指定组团社报名,并向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通行证》及签注。”此外,赴台旅游团须凭《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团名单表》,从大陆对外开放口岸整团出入境。据了解,旅行社目前操作公务团赴台也需领取通行证。


 民航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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