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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用地面广量大令人吃惊 地方政府成违法主角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7日 10:12 经济参考报

  在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的大环境下,当前土地违法反弹现象严重,部分地方政府成为违法用地的主角。凡是性质严重的土地违法行为,几乎都涉及到政府。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局长张新宝15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土地违法现象中,地方政府违法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政府违法带有普遍性。二是政府违法带有发展地方经济的色彩。你要查处,他说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这也是一个十分普遍的现象。三是以侵
犯农民利益为特征。低标准土地补偿和拖欠征地补偿费现象比较普遍。土地补偿采取低标准,是与土地低地价出让相联系的。政府手中的钱不多,又互相攀比低地价出让土地,要征地,就只能少给农民,实行低标准的补偿。不仅如此,还拖欠征地补偿费。

  张新宝提醒,在国家实施

中部崛起、西部大开发等区域发展战略的背景下,较大规模的违法用地出现了梯度西进的新动向,随着一些工业项目向中西部转移,一些被东部实践证明是不成功的做法,如以地招商、引凤筑巢等又被西部盲目照搬。一些地方政府在无规划、计划的情况下,盲目签订协议,擅自承诺向
开发商
提供大量土地进行成片开发,有的一个协议就提供四五十平方公里的土地。这种承诺的结果必然是土地资源的浪费和粗放利用。这种做法实际是把土地一级市场的开发权拱手让给了开发商,名曰“造城招商”,想演绎“草船借箭”,其危害性后果是大量土地资源被少数企业垄断,低地价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也必然严重侵害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其次,部分地方政府违法用地形式多样化,打擦边球的现象比较普遍。一般是通过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采用拆分手段,化整为零批地。有的省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审批权下放给地市,调整基本农田成了一件十分随意的事情,占用基本农田必须报国务院审批成了一句空话。在挂牌出让中按照事先指定的开发商,“量身定做”竞争条件,取代公开、平等竞争;给农民的征地补偿,采用“倒算法”来掩盖不合法的征地补偿标准等等。近年来还有出现一些新的情况,如“以租代征”,连农用地转用手续都不办理,村组自己出租、企业到村组租赁,连政府也从农民手里租来后出租给企业。

  据悉,新《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的七年中,也就是1999年至2005年,全国共发现土地违法行为100多万件,涉及土地面积近500多万亩,比2004年全国新增的建设用地总量(402万亩)还要多出近100万亩。据利用卫星遥感监测对新增建设用地进行检查发现,前几年违法用地平均占新增建设用地总宗数的34%,有的地方高达80%以上。

国土资源部对某地已撤销的部分开发区调查发现,有将近一半的用地是租用的集体土地,连农用地转用手续都没有办。违法用地面广量大令人吃惊。

  王一娟 李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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