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已取得QS认证的大米生产企业,生产销售严重超标的黄粒米,包装袋上使用企业变更前的名称,没有QS标志。被查获后,企业辩解在加工的过程中已发现大米质量有问题,所以用以前的包装袋周转;用户只是试用了一点大米,销售时也和用户说清楚了大米质量不好可以退货,自己没有主观销售不合格大米的行为。
对于企业的辩解,笔者要问的是,当初企业申办QS时写的质量手册到底起了多大的
作用。如果企业在生产中质量手册运行正常的话,又何必去辩解是否有主观故意行为呢?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避免这种事情的发生:
原料的检验。手册严格要求了对原料的进货和检验,如果企业对进来的稻谷稍加检验,立刻可以检验出问题。
过程检验和成品的出厂检验。这是市场准入制度的核心,是有没有能力生产出合格产品的标准。我相信在每一份质量手册中对这部分内容都写得很详细。如果企业按照手册的要求做,加强过程检验以及成品的出厂检验,应该很容易发现问题。
不合格品的处理。这也是手册中很重要的内容。如果说企业已经发现了问题,把该批大米当成了不合格品,那它只要放入不合格品区,在醒目的位置标注“不合格品”就行了。我想执法人员看到这几个字也不会去检查了吧。对于销售的大米及时召回,也不用辩解了吧。
对于辩解,企业真应该反省。质量手册是指导企业生产的重要文件,为取得QS,花费了很大人力、财力,不应该让它形同虚设。 作者:陈 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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