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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颁布反家庭暴力地方法规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7日 03:31 中华工商时报

  据统计,内蒙古涉及家庭暴力的事件呈逐年上升的趋势,由1999年的7.3%上升到2004年的17%,全区因家庭暴力伤害至死52人,致残75人,“以暴抗暴被判刑49人。为保持社会基础的稳定和进步,制定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势在必行。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并宣布将于2006年6月1日起正式颁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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