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昨日发布通知就再融资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据证券时报消息中国证监会昨日发布通知,就新起草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增发门槛降低净资产收益率降至6%%
《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公开增发股票时发行价格要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对于发行可转债,修正转股价格须经参加股东大会2/3以上表决权投票通过,且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该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管理办法》还适当降低了增发时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指标要求,将现行的净资产收益率要求从10%%降低到6%%。
配股要求减少最近3年连续盈利即可
在配股方面,《管理办法》取消了配股前3年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的限制,仅要求最近3年连续盈利。但对配股规模仍然延续了现行的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30%的要求。《管理办法》要求控股股东事先承诺认配的数量,从而为给其他中小股东的投资决策提供必要的判断依据。
《管理办法》对公开发行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和完善。如将可转债发行后累计债券余额由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80%%降低到40%%等;公开发行公司最近3年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同期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20%%。《管理办法》还建立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制度,允许上市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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