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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出售毛鸡蛋致32人中毒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5日 13:03 中国质量新闻网

  卖毛鸡蛋的汪某因把亚硝酸钠误认为食用盐,致使32名食用者中毒,其中一人死亡。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汪某被判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

  据介绍,汪某从河南老家来京后,在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崔各庄村制作并非法出售毛鸡蛋。2005年9月7日,没有文化的汪某将别人存放在她家的亚硝酸钠误认为是食用盐,在其暂住地制作毛鸡蛋过程中加入亚硝酸钠,并将含有亚硝酸钠的毛鸡蛋及作料运往崔各庄
村小学西侧出售,致使多人中毒。案发后,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进行了相关调查,证实有32人食用毛鸡蛋中毒,其中吴某(男,3岁,重庆市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及检测,被害人吴某口腔涂抹亚硝酸盐呈阳性,符合亚硝酸盐中毒死亡。其他中毒者呕吐物中,亚硝酸盐呈阳性或强阳性。汪某当日被抓获归案。

  本案在审理期间,经调解,汪某亲属赔偿了被害人吴某亲属经济损失人民币20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汪某法制观念淡薄,在不具备食品加工卫生条件的场所制作食品并过失投入亚硝酸钠,且在公共场所非法出售,造成一人死亡、多人中毒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应予惩处。

作者:李 思 王惜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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